• 索 引 号:QZ10118-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24〕2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07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4-05-08 10:49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机关各股室(队)、下属各单位:

      因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标准化目录事项变化,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规定,永春县文体旅游局权责清单调整有关事项如下:

      县文体旅游局原有权责事项共258项,调整后的权责事项共273项(详见附件,其中行政许可17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处罚136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公共服务事项6项和其他权责事项84项)。对于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实施。

      附件: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权责清单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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