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2500-2016-00015
- 备注/文号:永文体新〔2016〕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体新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9
永文体新〔2016〕59号
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以及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要求,根据我局的的行政职能,现将县文体新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贵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春县文体新局办公室,电话:23882343。
一、概述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推行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举措,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确保各项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实施,其它人员积极配合,形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把关,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要求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对已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为了确保信息公开真正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群众监督,规范执法程序,我局根据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重点公开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行政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等群众关心的、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2016年本单位制作政府信息总数62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4件、不予公开文件数4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政府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要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归纳的十八大类内容,我局认真梳理、查对、严格把关,及时、准确、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动公开了14份应主动公开文件,历年累计226份。
(二)主要类别是:工作动态。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对今年来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在15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对今年来所应公开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疏理、核对、统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二)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不存在。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向上级机关、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资金、人事、专项事务的请示、报告等,因此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不存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回顾2016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还存在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不够及时,公开项目及类别的梳理不够清晰,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等等问题,与《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规范要求还有一段距离。
(二)今后的改进措施:今后我局要加强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准确、完整无误、不折不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四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高质量、高效率地将该项工作做好。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的情况说明:该公开的信息已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依要求申请公开。
(三)附表
永春县文体新局
2016年12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