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2500-2017-00016
- 备注/文号:永文体新〔2017〕9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泉政办〔2017〕86号)、《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永政办〔2017〕110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7〕209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我局的的行政职能,现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贵部门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春县文体新局办公室,电话:23882343,传真:23889638。
一、概述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推行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改善投资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举措,重点突出,程序规范,确保各项信息公开落到实处。2017年本单位制作政府信息总数95件,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6件、不予公开文件数79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实施,其它人员积极配合,形成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亲自过问、亲自督查、亲自把关,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具体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认真编制《指南》和《目录》,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工作,要求信息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并对已公开的内容随时更新。
(三)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按季度公开财政收支情况,主动公开预算决算情况和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二是目前我局已公布的权利清单有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其他行政权利8项、行政处罚106项、行政监督21项、行政强制2项。三是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动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强化市场监管,及时录入“一张网”,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政府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基本要求,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归纳的十八大类内容,我局认真梳理、查对、严格把关,及时、准确、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主动公开了16份应主动公开文件,历年累计242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对今年来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在15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对今年来所应公开的文件材料进行认真疏理、核对、统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解读《永春县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1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向向上级机关、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资金、人事、专项事务的请示、报告等,因此不予公开。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回顾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还存在经办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项目及类别的梳理不够清晰,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等等问题,与《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规范要求还有一段距离。
(二)今后的改进措施:今后我局要加强学习《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准确、完整无误、不折不扣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做到“四结合”:一是把政务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二是把政务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三是把政务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四是把政务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高质量、高效率地将该项工作做好。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永春县文体新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6 |
242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6 |
242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永春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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