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9 17:19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编制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明电〔2021〕31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fj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春县文体旅游局办公室,电话:0595-2388859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文体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推送公共文化体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热点问题,有力促进了县文体旅游局目标任务的完成,实现了该公开的政府信息不遗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其中行政许可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公开信息发布审

      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健全完善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加快信息更新速度,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

      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二是重点领域栏目内容不完善。针对以上问题,我局下一步将改进措施,努力让本局政务公开再上新台阶。一是及时更新。我局将继续组织专人对栏目信息进行逐项逐篇检查,保证栏目内容时效性;同时开展日常网站运维排查,及时更正文字表述错误,确保网站内容的有效性。二是完善内容。针对重点领域栏目内容进行细化分类,帮助群众更加全面直观地了解我局工作重点领域。三是提升质量。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提升重大政策解读质量,促进政务公开更加便民利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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