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9-3000-2018-00010
- 备注/文号:永卫计〔2018〕6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卫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12-05
永卫计〔2018〕67号
各乡(镇)卫计办:
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闽人口发〔2008〕22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将有第三代的“失独”父母纳入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范围的通知》(闽卫家庭〔2016〕46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闽卫家庭〔2018〕12号)等文件规定,经过调查摸底,进村入户核实,县、村两级公示,现确定薛清梅等17位同志为2019年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新增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石鼓镇:薛清梅、苏秀霞
蓬壶镇:林振清、林淑清、林多福、潘秀信、尤书章、
邓桂招、林金大、王秀应
岵山镇:陈楚南、陈志坚
桃城镇:陈坚墙、郑琴英、邱再生
苏坑镇:王裕生
呈祥乡:黄金鱼
永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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