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0-00002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0〕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16
永行政管〔2020〕5号
各进驻中心窗口,各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满足企业、群众的办事需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利企便民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行网上办理。2月3日,中心已发出“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详细说明了网上办的办理程序,并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各窗口、各分中心要充分利用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将更多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纳入网上办理。要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永春分厅”在线申办,通过泉州政务服务APP、“闽政通”APP实现掌上办理。同时,要积极利用本部门办事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事项查询、办理。
二、强化帮办代办服务。中心代办专员已向2019年新引办工业企业、节后复工企业逐一了解有无政务服务方面的需求,对有需要办事的企业专人指导其进行网上办理,无法开展网办的特殊事项,实行免费代办服务,让企业不出门就能办成事。各窗口要积极支持并加强业务指导,优化帮办代办服务承接、结果转接等流程,使代办服务顺畅、高效。
三、推行实名预约办理。对个别无法网上办的,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的业务,实行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制度。要畅通省网上办事大厅、政务服务一体机、手机APP、微信及窗口电话等多种预约渠道,让企业、群众能及时预约相关服务。各窗口要及时掌握预约情况,并合理安排,力求企业、群众即办即走,避免办事人群聚集。
四、全面开通邮递服务。通过网上办事大厅、APP、政务服务自助一体机等线上提交申请后,釆用邮政快递方式进行申请材料递交和审批结果送达。疫情期间,对企业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快递双向免费,费用由中心承担。
五、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对企业复工复产急需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要加快审批速度,涉及多部门审批的,由中心代办专员统一接件出件。涉及跨层级审批的,各审批部门要做好办件进度对接跟踪工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手续有欠缺的,实行“告知承诺”或“容缺受理”先行给予办理发证。
六、加强线上咨询服务。各窗口、各分中心要加强关注省网上办事大厅、部门微信公众号、窗口电话等渠道,及时回应办事企业群众的咨询问题。
七、落实服务大厅安全防护。
各分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做好对办事大厅、自助服务终端等的消毒杀菌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工作人员及办事人员进入大厅前须测量体温、配戴口罩并做好登记。
八、实行轮班错班工作制。为有效减少大厅人群密集度,各窗口正常上班时间安排原来一半的人员办理,其他人员在12点至13点半、18点至21点两个时段对受理件进行办理。各窗要统筹安排,确保人员在岗在位。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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