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0-00006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0〕1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0-11-05
永行政管〔2020〕17号
各进驻中心窗口:
根据《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评比暂行办法的通知》(永行政管〔2014〕17号)精神,经中心绩效考评工作小组研究,评出交运局等4个单位窗口、潘惠嫔等6名同志为2020年7—9月份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窗口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他窗口和工作人员要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争取更大成绩。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0年7—9月份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名单
一、“红旗窗口”(4个):
交运局窗口
自然资源局窗口
住建局窗口
城市管理局窗口
二、“服务标兵”(6名):
潘惠嫔 城市管理局窗口
王晓文 住建局窗口
徐淑慧 自然资源局窗口
许莉斌 发改局窗口
曾庆锰 交运局窗口
黄圳生 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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