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2-00010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2〕1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7
- 有效性:有效
永行政管〔2022〕1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永春县自来水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永春县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永春县供电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永春分公司
2022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泉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泉州分公司关于印发<泉州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行政管〔2022〕20号)精神,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推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公共服务资源、健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线上线下联办服务机制、优化再造办理流程、打造网上办事平台等提升专业服务效率,实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多渠道联办,市政公用事项再提速,公共服务更省时省力。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
(一)服务对象:全县范围内申请办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市政基础设施接入服务的企业、个人。
申请人可根据业务办理需求按照本方案自由选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
(二)服务范围:新开户、过户、销户及变更业务。
三、服务机制
(一)统筹公共管网规划
县自然资源局、城管局等部门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年度建设计划时,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参与统筹研究,合理布局市政综合管廊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沟,提前预留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管线通道资源,确保管廊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衔接。
(二)统一办件规范
1.“一表”申请
将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申请表进行整合简化,形成《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申请表》。申请人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申请信息,勾择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事项。
2.“一套”材料
整合优化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业务所需材料,编制“一件事”联办办事指南及办理规程,进一步明确办事标准,实施精准告知,为申请人提供“一件事”一次性告知服务,实现一次提交一套材料同时办理多项业务。对于可通过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在线获取的证照材料,一律线上获取,无需申请人提供,实现“随到随办、零证办理”。根据供水、供电、供气、供网报装规定,可采取容缺受理的,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中予以保留执行。
3.“一窗”办理
(1)线下渠道。通过线下渠道办理的,窗口人员将申请人联办事项及信息实时录入“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模块(以下简称:“一件事”联办模块),并将办件信息推送给相关业务系统。
(2)线上渠道。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申请人完成联办申请后,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自动将办件信息推送至相关业务系统。
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通过“一件事”联办模块获取联办信息,在线预审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并信息或电话告知申请人受理情况。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严格落实“收件即受理”,按照对外承诺时限及时办结相关业务,办结后及时将办理情况推送至“一件事”联办模块,“一件事”联办模块自动推送信息告知用户办理结果;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
四、实施步骤
1.系统贯通阶段(2022年6月15日前)
按照市级部署,配合完善在线调用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电子证照;完成“一件事”联办模块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业务系统改造升级,实现线下“一站式”服务;配合逐步开通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泉州政务服务旗舰店、政务服务自助终端(E政务)上线水电气广电联办模块;整合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完成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自主营业厅的布点。
2.推广实施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全市通用标准,推进我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有效落地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配合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牵头部门要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改革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落地实施。
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单位要在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窗口,并派专人驻点延伸服务。一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负责查收核实“一件事”联办模块推送的材料,办理联办事项,共享办理结果;二是牵头部门要负责规范办事流程,加强组织各部门对“一件事”联办业务培训,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质效;三是供水、供电、供气、供网等单位尽快按照“一件事”联办工作需要对自建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实现“一窗受理、在线联办、数据共享、即时协同”。
(二)抓好落地实施
供水、供电、供气、供网单位每季度联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县行政服务中心“一件事”专窗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自主营业厅的窗口人员,熟悉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精准了解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一件事”联办服务改革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示范引领,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附件:1.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申请表
2.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办事指南
3.永春县供水、供电、供气、供网联办“一件事”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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