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4-00001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4〕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2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4 18: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其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议,请与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展览城),邮编:362699, 联系电话:0595-23886575 ,传真:0595-23880692 ,电子邮箱:ycxxzfw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扣“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审批服务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公开机制,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审批服务等方面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3条。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实施相关政务信息内容公开,不断补充完善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实效性、准确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2022年度我单位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县政务公开统一平台,健全完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配有导办员和查询专用电脑,为企业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办事服务指南打印、业务自助办理等服务,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强化制度保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守保密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安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建设,完善细化目录,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及时发现整改,针对日常自查以及公开测评所显现的问题,及时按职能分配到各股室,积极整改。本年度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总结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我单位也感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围绕企业群众关心关切的话题公开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规范公开行为。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二是贴近社会需求,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发布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府信息,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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