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71-0101-2024-00009
- 备注/文号:永行政管〔2024〕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2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印发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评比管理办法的通知》(永行政管〔2023〕25号)精神,经中心绩效考评工作小组研究,评出生态环境局等6个单位窗口、张锦华等8名同志为2024年7—9月份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并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进驻窗口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其他窗口和工作人员要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为榜样,扎实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2024年7—9月份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名单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7—9月份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
“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名单
(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列)
一、“红旗窗口”(6个):
生态环境局窗口
自然资源局窗口
交运局窗口
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窗口
公安局(出入境、治安)窗口
市场监管局窗口
二、“服务标兵”(8名):
张锦华 公安局出入境窗口
郭利玲 人社局(社会保险中心)窗口
颜玉茹 交运局窗口
陈志红 新奥燃气公司窗口
黄海岚 自来水公司窗口
颜桂林 自然资源局窗口
陈珊玲 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窗口
林东东 住建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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