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2 14:32

      永行政管〔20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1978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928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其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议,请与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八二三中路22号(永春县展览城),邮编:362699 联系电话:0595-23886575 ,传真:0595-23880692 ,电子邮箱:ycxxzfwzx@126.com  

      一、总体情况  

      我单位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部署,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重点领域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信息公开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公信力。2019年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11条。2008年以来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27条。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依托综合股,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到领导、机构、制度三到位,为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完善日常运行机制。以公众需求为导向,认真管理政府门户网站上关于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中心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时解决执行过程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飞行手册》,全面实行一家牵头、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一张蓝图的审批模式,将全县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在全市率先开展二手房交易七窗合一改革,推进二手房和水、电、气、有线电视过户只需到一个窗口、填写一张申报表、交一套材料、跑一趟就能把事办好,办理时限提速68.75%,申请表将9张整合为1张;推进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联审,将电力工程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时限由87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提速82.76% 

      (四)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以配合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建设为契机,分类聚合业务、应用和数据,建成覆盖市、县、乡镇、村(居)四级联动、部门协同、市级统筹的一号一窗一网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纵向打通审批服务端,横向整合审批服务标准化、数据互联互通、自助服务终端等服务功能,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建共享,让企业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 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政府门户网站的改版升级,对政务公开板块的业务操作还不够熟悉。 

      2.对群众关心的热点信息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培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理论与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公开工作的意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及时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梳理本单位各项公开信息,充分展现行政审批改革动态、成就,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自2008年开始统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申诉举报情况等自2008年开始统计。 

        

        

        

       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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