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1-00012
    • 备注/文号:永安委〔2021〕1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02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时间:2021-09-02 15:53

      永安委〔2021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92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进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提升行动”)。现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118),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提升全行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重特大事故,为我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推动企业标准化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控事故、保安全。 

      (二)阶段目标 

      2021年底前,每个重点行业领域(包括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煤矿、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至少培植打造2-5家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每个乡镇至少培植打造1-3家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2022年底前,全县企事业单位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达到80%以上;2023年底前,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100%完成标准化提升工作,并对前期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进行总结,形成长效机制滚动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把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内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自主创建(含自评)、自愿定级、自觉提升,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 

      (二)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安全风险管控标准规范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各项要求,推动全员参与自觉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和管控。 

      (三)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权责标准规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标准、考核标准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职工和其他从业人员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科学修订安全管理标准,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巡查考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维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 

      (四)指导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全过程安全管理标准规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围绕班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艺安全,从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等要素对安全生产现场实施标准化规范管理,编制安全生产现场全过程管理标准规范。对于存在较大及以上作业风险的企业,应制定严密的全过程全方位的作业标准,确保各生产环节之间安全管控措施的有效衔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标准约束性。 

      (五)指导企业强化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标准的衔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装备配备标准规范,细化应急响应启动、先期处置措施、演练时限以及评估程序等内容,推动企业应急管理机制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 

      (六)建立健全分级分类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本辖区本部门主管、监管的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有关经验,配合市级修订主管(监管)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督促指导企业制定检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等“三张清单”,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按照“红、橙、黄、蓝(重大、较大、一般、低风险)”确定企业整体安全风险等级、管控要素;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 

      四、实施步骤 

      (一)广泛发动,营造氛围(202110月底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附件1)、工作专班,量化目标,明确分工(附件2),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辖区或所属行业(领域)企业开展摸排,筛选一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确定典型示范企业培育对象(具体名单于928日前报送县安委办汇总) 

      (二)试点先行,打造标杆(20211231日前) 

      按照“重点先行、试点先试”的原则要求,横向在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和煤矿、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县级部门从各自主管、监管的每个行业各筛选2-5家以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培植对象;纵向确定工业园区、介福乡作为整体试点单位全面铺开标准化提升试点工作,其他乡镇各筛选2家以上条件较好的企业作为县级标杆企业培植对象,按照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建设标准规范(国家、省上没有制定的,参照市级相关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借助第三方技术支撑,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精心打造、精雕细琢,分别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示范标杆单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于20211210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试点工作典型经验(内容详见附件3)。 

      (三)复制推广,整体提升(20221231日前)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借鉴试点单位典型经验的基础上,对照《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充分发挥行业标杆企业龙头引领作用,指导行业其他企业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提高企业标准化运行水平,整体推动各行业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 

      (四)建章立制,长效运行(202311日起)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本系统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税收优惠。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规定的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抵免部分企业所得税。 

      (二)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建立标准化提升信息与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中使用企业标准化提升的有关信息。支持金融机构对完成标准化提升并滚动管理的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符合条件、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信贷服务。 

      (三)保险费率优惠。对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落实工伤保险优惠政策,工伤保险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下调。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下调,确保对标准化提升企业落实保费优惠政策。 

      (四)评先评优优先。完成安标准化提升的企业创建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时予以优先推荐;评选县级以上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中产生。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在各类评先选优中实施“一票否决”。 

      (五)严格兑现奖惩。将标准化提升工作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范围,与年度绩效薪酬挂钩;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要求的企业,相应扣减直至取消其主要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酬。 

      (六)简化许可程序。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对完成标准化提升且依法需要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申请生产经营许可换证时,在不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七)实行差异化监管。实施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管,除法定检查、专项检查和投诉举报外,最大限度减少对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的日常检查抽查频次,坚决杜绝一刀切式执法;发现完成标准化提升的企业存在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整改,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将未自主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增加年度监督检查频次,发现其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严处。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标准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有序落实。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标准化提升作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的主要抓手,纳入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细化任务、狠抓落实、专班负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全程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县、乡两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深入标准化创建企业开展业务督导指导,敦促监管主体引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二)强化业务培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指导、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分期分批开办企业标准化提升专题培训班,分级分类组织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和重点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参加标准化提升业务培训,全面掌握标准化监管相关要求,深刻领悟工作程序、工作方法,提高标准化提升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自主提升能力。 

      (三)强化技术支撑。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企业标准化提升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鼓励企业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先进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融合,“一企一策”增强企业本质安全。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标准化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等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向企业宣讲标准化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宣传推广一批在标准化提升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的先进典型,为全县标准化提升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强化督查督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本辖区本系统企业标准化提升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常规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在安全生产季度会议、领导干部包片挂点工作中,重点督促检查标准化提升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掌握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激励约束,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办,每年度要认真做好本辖区、本系统标准化提升年度工作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月底前报送县安委办汇总上报县政府及市安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动参照本方案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俊鸿,传真:0595-23796967,邮箱:ycsafety@126.com 

           

      附件: 1.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业(领域)部门分工表 

        3.永春县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总结要点 

      

    附件1 

      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安委会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长:吕建成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蔡映辉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黄聪胜  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 

        员:林永圣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洪晓君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融媒体中心主任 

           潘双贵  发改委主任、粮食局局长 

           陈志宏  教育局局长 

           刘日新  县科技局局长 

           陈绍掌  工信商务局局长 

           陈宗熙  公安局副局长 

           李革荣  县民政局局长 

           周智鸿  财政局局长 

           张国强  人社局局长 

           陈东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慧谦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局长 

           陈志国  县住建局局长 

           林胜前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文彪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玉丽  县林业局局长 

           郑东生  县水利局局长 

           张诗仁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陈庆丹  县卫健局局长 

           康福裕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郭景良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许毓斌  金融办主任 

           梁建兵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刘文财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卢文清  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陈明刚  县供销联社主任 

           张仕榕  县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主任 

             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陈文泉  县农机站站长 

           颜振勇  县税务局局长 

           吴海虹  泉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永春分中心主任 

           陈振益  邮政分公司总经理 

           曾亦斌  烟草专卖局局长 

           苏家祥  供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余巨峰  县物资总公司经理 

           李良明  县商业总公司经理 

           郑再生  人行永春县支行行长 

           李伟然  银监永春监管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县应急管理局局,主任由黄聪胜兼任,副主任由康福裕兼任。 

      

    附件2 

      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行业(领域)部门分工表 

    序号

    行业(领域)

    牵头部门

    1

    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除外)

    县应急局

    2

    烟花爆竹

    县应急局

    3

    有色

    县应急局

    4

    建材

    县应急局

    5

    机械

    县应急局

    6

    轻工

    县应急局

    7

    纺织

    县应急局

    8

    非煤矿山

    县应急局

    9

    煤矿

    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

    10

    电力

    县工信商务局

    11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

    县工信商务局

    12

    通信业

    县工信商务局

    13

    商贸(含商场、超市、拍卖、展览、

    汽车流通、旧货流通和成品油流通等)

    县工信商务局

    14

    建筑业(以房屋结构和在建工程为重点)

    县住建局

    15

    房地产业(含房地产开发、

    物业服务、房屋征收拆迁等)

    县住建局

    16

    城镇燃气(含储配、供应、管道等)

    县城市管理局

    17

    市政公用设施(含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城市公园、城市垃圾处理、渣土清运等)

    县城市管理局

    18

    道路交通运输(含危险化学品运输、

    客货运输及其场站、机动车维修等)

    县交运局

    19

    公路(县、乡、农村公路)、水运工程

    (除港口管理部门、海事部门职责范围外)

    县交运局

    20

    公路(国道、省道)

    永春公路分中心

    21

    水利行业(含水利工程、

    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

    县水利局

    22

    新闻出版、影视业

    县新闻出版广电局

    23

    旅游行业(含旅行社、星级饭店<酒店>

    县文体旅游局

    24

    文化行业(含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

    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

    活动等文化市场,图书馆、文化馆<>等)

    县文体旅游局

    25

    文物和博物馆

    县文体旅游局

    26

    体育场馆

    县文体旅游局

    27

    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

    (含粮食流通和加工、粮食和物资储备)

    县发改局

    28

    农业与农机(含农产品初加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农药、兽药、农田水利建设)

    县农业农村局

    29

    农机(含农机作业)

    县农业农村局

    30

    林业(含林业生产、加工、经营)

    县林业局

    31

    民爆物品(爆破)

    县公安局

    32

    学校(含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

    县教育局

    33

    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县人社局

    34

    医疗机构

    县卫健局

    35

    养老机构、福利机构

    县民政局

    36

    宗教活动场所

    县民宗局

    37

    特种设备(生产)

    县市场监管局

    38

    消防

    县消防救援大队

    39

    烟草

    县烟草专卖局


    附件3 

     

    永春县各行业(领域)标准化提升标杆企业典型经验总结要点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领域) 

    序号

    要素

    经验要点

      1

    1.基本情况

    企业(单位)简介、标准化获证时间、等级或自评报告、联系人及电话。

    领导作用在运行过程中的发挥情况。

    2

    2.目标与计划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情况(提供文档)。

    3

    各部门制订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情况(提供各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4

    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列入企业(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及其考评情况。

    5

    完成目标所需资金计划的制定情况(提供计划文档)。

    6

    3.组织机构与职责

    制订了哪些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各生产运行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工作程序是否有效(提供各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

    7

    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企业(单位)是否设置能够独立行使职权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否配备符合法律规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是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任命文件)。

    8

    安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的情况(提供20216月会议纪要复印件)。

    9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任职通知情况。

    10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上报记录的情况(提供20216月复印件)。

    11

    提供企业(单位)安全组织架构图。

    12

    提供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13

    4.规章制度

    企业(单位)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提供制度目录)。

    14

    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建立情况(提供目录)。

    15

    使生产运行岗位人员熟知本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标准进行操作的具体做法和相关经验。

    16

    生产运行岗位人员的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企业(单位)人员、机构、产品结构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完善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17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计划,对完成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奖惩制度和一次奖惩记录复印件)。

    18

    5.教育与培训

    制订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的具体情况(提供培训计划及一次实施记录)。

    19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并持有效证书的情况(提供特种作业人员情况登记表复印件)。

    20

    对操作岗位人员培训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二个岗位培训记录)。

    21

    对企业(单位)的操作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情况进行考核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一次考核记录)。

    22

    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23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4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文本的情况(提供一次培训材料复印件)。

    25

    6.设备设施运行管理

    设备运行档案的建立情况(提供部分设备相关档案复印件)。

    26

    设备设施管理、维修台帐的建立情况(提供部分设备资料复印件)。

    27

    设备设施检维修前制定检维修方案的情况(提供202118月二份复印件)。

    28

    委外维修的安全协议的情况(如有提供一份复印件)。

    29

    特种设备检验情况(提供报告目录复印件)。

    30

    安全设施检验情况(提供报告目录复印件)。

    31

    设备完好状况及完好率。

    32

    结合行业设备设施的特点,对危险作业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验证的做法和相关经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33

    7.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企业(单位)作业现场车间、班组安全巡查记录及时填报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二个班组6月份的记录部分复印件。

    34

    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审批报告情况(提供部分作业的审批报告复印件)。

    35

    企业(单位)作业现场车间、班组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隐患排查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20216月一个车间和一个班组活动相关记录复印件)。

    36

    企业(单位)对车间、班组排查、提交的安全隐患分级进行整改的情况(提供20216月相关记录)。

    37

    企业(单位)作业现场标识、标牌进行统计管理的情况,说明种类、数量、位置,提供台帐复印件。

    38

    8.隐患排查与风险管控

    企业(单位)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辨识评估记录和危险源清单。

    39

    风险评估文件,危险源档案,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0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备案情况,如有提供备案回执。

    41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2

    企业(单位)进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治理验证工作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43

    9.事故应急管理

    企业(单位)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备案情况(提供备案回执复印件)。

    44

    成立应急救援队伍及训练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45

    应急预案定期进行评审修订和完善的情况。

    46

    企业(单位)进行预案培训和演练的情况。

    47

    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的做法和相关经验(提供应急设备设施及物资清单复印件)。

    48

    企业(单位)2020年至今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如何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的(提供报告)。

    49

    10.绩效评定

    企业(单位)是否进行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自评,得分情况 (提供评分情况和自评报告)。

    50

    评定工作是否形成正式文件,并将结果向所有部门、所属单位和从业人员通报。

    51

    11.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

    是否成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小组,进行全员培训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企业(单位)全员参与创建工作,参与风险辨识评估的做法和相关经验。

    52

    12.其它经验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的相关经验及做法;对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有何针对性的建议。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永春县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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