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2-00002
- 备注/文号:永安委办〔2022〕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2-15
永安委办〔2022〕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供电公司、烟草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简称标准化提升行动,下同)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工贸电力行业(含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行业,下同)企业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节后、冬奥期间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春节期间工贸电力行业停工停产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但春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企业复工复产前设备检维修作业频繁,安全生产风险急剧增加;一些生产设备停工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一些安全设施较长时间停用,不一定安全可靠;部分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存在思想松懈、注意力不集中等问题;特别是不少企业新招员工,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就仓促上岗;部分企业为抢抓“开门红”,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法生产,这些都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结合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把工贸电力行业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早做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防控,全力做好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永安委〔2021〕12号、永应急〔2021〕58号、永安委办〔2022〕6号和永安委办〔2022〕13号文件要求,督促、指导本辖区本单位所属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将标准化提升行动贯穿于复工复产全过程,全面复制推广标杆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运用“三张清单”、工贸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提升指南》、“5S”管理模式,自觉开展自我评估、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安全生产企业标准“一企一策”工作,整体推动工贸电力行业(领域)企业自主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升,确保2022年底前所有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全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项检查要点、建立“三张清单”制度、实行“红、橙、黄、蓝”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并按危险性较大行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中等企业、小微企业等4个类型,分别对照各自标准完成标准化创建和自评工作。
三、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前各项安全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春节过后,企业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工贸电力行业企业以标准化提升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意识和素质得到有效提升。工贸电力行业各类企业必须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对员工因“假日综合症”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要加以预防和控制,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减少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工贸电力行业各类企业要及时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复工复产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季度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工作的核心内容,对照县直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编制的安全检查清单,认真制订本企业、车间(部门)、班组(岗位)的安全检查清单,重点突出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高危工艺、危化品储存与使用等进行系统检查,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要在复工复产前对各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生产设备、起重机械、安全设施、电气设备、仪表、阀门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检测,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要加强对报警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等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监控,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靠。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工贸电力行业各类企业要按照规定制定并落实复工复产方案和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粉尘涉爆、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特别要强化高温液态金属等危险性较大作业安全监控,严格落实专项作业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全面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控,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装置(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制度。高危行业企业要在复工复产方案中制定完善的复工复产安全保障技术措施,复工复产方案(安全措施)未经审查或验收同意不得开工生产。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监管的复工复产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特别是要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复工复产的一项重要条件,达不到复工复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开工。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把关不严、检查不细致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不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并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认真开展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对未能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严肃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高危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督促高危行业企业严格履行复工复产验收手续,严格执行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坚决做到不安全不复工、不安全不生产;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并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以及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要突出对复工复产阶段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重点监管,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所有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与喷涂作业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的整治与执法力度,推动复工复产各项安全要求的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督导检查和专项执法;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主要执法力量压到一线,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五、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研判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进一步加强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针对性地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应急处置力量,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重点企业的对接联系,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工作。要督促复工复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凡是事故易发的单位、部位及作业场所,都要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六、扎实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调度
根据省安委办、省应急厅、市安办、市应急局的要求,县安委办、应急局于2月11日开始每天调度汇总本辖区工贸电力行业重点领域企业的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并如实填写《永春县工贸电力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日常调度表》(加盖公章)按时报送市安办、应急局。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贸电力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请于2022年3月29日前报送县应急局。
联系人:陈*鸿,电话:23886967,电子邮箱:ycsafety@126.com
附件:永春县工贸电力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日常调度表;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永春县工贸电力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情况日调度表
序号 |
行业领域 |
企业 总数(个) |
已复工复产企业数(个) |
复工复产率 (%) |
企业参加安全培训员工人数(人) |
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项) |
安全生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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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总数 |
已整改数 |
其中关键设备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其中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
事故起数 |
受伤人数 |
死亡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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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数 |
已整改数 |
排查数 |
已整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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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铝加工 (深井铸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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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尘涉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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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限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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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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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注:本表关键设备主要指起重机械、电气设备、仪表、管道、阀门、危化品生产储存装置;关键环节主要指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爆粉尘作业、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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