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3〕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5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3-01-05 15:17

    永应急〔2023〕1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永春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永春县应急管理局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紧扣全面推进“五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畅通和群众互动渠道,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2022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条,收到0条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申请。现将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做法总结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局政府信息工作相关制度的制定、公开信息的发布和报送、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等具体工作,形成统一领导、股室协作、专人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完善工作章程。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指南等。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日常管理,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地实施。同时,向社会公示“0595-23886967”群众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意见,对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有关的举报及时处理。 

      (三)完善审核制度。根据要求,全面、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并且遵循“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政府信息予以严格把关,在公文拟定时就确定文件是否主动公开,做到依制度、依程序进行。 

      (四)完善公开渠道。通过网络、举报电话等形式,将群众单方面接受信息延伸为群众与政府的互动交流,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目前已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类信息,切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件)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通知收取件数

    通知收取金额(元)

    实际收取金额(元)

    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0

    0

    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 

      针对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二是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注重从公众的视角去谋划、审视和优化公开的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图片、照片、表格等方式更加生动形象地表现信息内容,便于群众获取有效信息,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局机关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业务的熟练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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