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3-00004
- 备注/文号:永减办〔2023〕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28
永减办〔2023〕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和预警联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现将永春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春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气象灾害预警标准(修订)
当某种气象灾害预计或已经达到发布预警标准的规定,县气象局在对外发布《重要天气预警报告》或《短时强天气报告》中加注“预警标志”。
一、台风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6级及以上平均风或8级及以上阵风;或预计未来24小时内近海将出现热带低压,可能影响我县。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8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0级及以上阵风。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10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2级及以上阵风。
(四)I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受热带气旋影响,我县将出现12级及以上平均风或14级及以上阵风。
二、暴雨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有6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50毫米及以上降雨;且过程中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1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30毫米。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2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50毫米。
(四)I级预警:预计未来72小时内有3个及以上乡镇实况雨量加预报雨量将超过300毫米,过程仍将持续,且1小时最大雨量将超过80毫米。
三、强对流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4小时有6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9级阵风及以上雷暴大风、冰雹或龙卷风,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四、高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有6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37℃及以上,并可能持续3天以上。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有6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39℃及以上,并可能持续2天以上。
(三)Ⅱ级预警:预计未来有6个及以上自动气象观测站最高气温将达40℃及以上,并可能持续2天以上。
五、低温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测有6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同时有3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
(二)Ⅲ级预警:预测有6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3天以上,同时有3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3天以上。
(三)Ⅱ级预警:预测有6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7天以上;或有3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7天以上。
(四)I级预警:预测有6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下降到0℃以下,并将持续10天以上;或有3个以上乡镇最低气温低于0℃且出现降雨(雪)持续10天以上。
六、大雾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Ⅳ级预警:预计未来2天有6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
(二)Ⅲ级预警:预计未来2天有6个及以上乡镇将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
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标志
表:各类气象灾害预警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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