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3-00010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3〕7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7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673号),现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具体金额见附件1),收入列“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科目。请专款专用,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同时,请认真填写《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详见附件2),于收到文件10日内报县应急局备案,并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分配表
2.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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