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3-00012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3〕7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8-07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基层防汛抗灾能力,进一步提升乡、村两级防汛应急工作水平,经研究,现下达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资金280万元,用于补助我县镇、村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资金支出(详见附件)。各乡镇、村(社区)务必严格按照“十个有”为标准(有值班室、有宣传栏、有预案、有台账、有信息员、有预警设备、有队伍、有卫星电话、有仓库、有避灾点),切实做好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请各有关单位收文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附件: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财政局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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