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5-00004
- 备注/文号:永安委办〔2025〕1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5
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加强我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县安委办拟于近期成立帮扶指导组,常态化开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指导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为期一年。
二、指导服务内容
突出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聚焦批发、零售、仓储、住宿、餐饮等商贸行业人员密集场所,聚焦重点节假日,聚焦商贸行业涉冷库企业,科学研判商贸行业风险点,帮扶指导企业紧盯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运用、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房屋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燃气安全管理等重点要素,复制推广标杆企业成功经验做法,充分运用“33456”工作法,规范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施安全风险“四色”动态管控、强化生产经营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警示标识,推进商贸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化运行持续深化。
三、指导组成员
指导组成员由县应急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的业务骨干及商贸行业安全生产专家组成。
四、具体要求
(一)请县应急局、工信商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分别报送一名业务骨干,并将参加帮扶指导的人员名单(附件1)于4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县安委办。
(二)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参照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做法,及时会商调度,成立联合帮扶指导组有序开展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指导服务,并将指导服务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2),分别于2025年5月5日、10月7日,2026年1月3日、3月3日、5月5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三)各乡镇、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帮扶指导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指导企业立查立改,确保隐患定期清零,闭环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四)指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开展帮扶指导。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精神,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联系人:陈俊鸿,联系方式:0595-23796967,邮箱:ycsafety@126.com。
附件:1.参加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指导服务人员回执
2.永春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
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参加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指导服务人员回执
填报单位: 2025年4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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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永春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指导服务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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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组成指导组(个) |
出动指导服务人次 |
指导生产经营 单位/场所(家) |
发现隐患(条) |
已整改隐患 (条)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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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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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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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注:1.所填数据截至2025年5月5日、10月7日,2026年1月3日、3月3日、5月5日;2.请各单位于2025年5月5日、10月7日,2026年1月3日、3月3日、5月5日前将本表格加盖公章报送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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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