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63-0101-2025-00012
- 备注/文号:永应急〔2025〕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1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烟草公司:
临近岁末年初,低温、雨雪、冰冻、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加之企业生产节奏加快,抢工期、赶进度意愿强烈,安全生产风险交织叠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工作要求,结合《永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永消安委〔2025〕13号)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县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不含燃气和消防)等工贸行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压实安全责任。各乡镇、工业园区要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认真吸取2024年福建三明三钢闽光股份公司“12·9”较大坍塌事故和近期香港大埔区宏福苑“11·26”特大火灾、广东汕头“12·9”重大火灾、山西临汾“12·10”较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剖析本地区工贸行业特点以及今年以来和往年同期发生的事故教训,重点分析低温天气、产能波动、人员状态、作业环境等影响因素,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二、强化教育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督促企业开展全员特别是“三类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各乡镇、工业园区2025年12月31日要完成对本辖区50人以下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并按有关通知要求报送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要常态化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充分利用微公号、电梯轿厢、楼宇电视、LED屏、广播喇叭等多渠道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县应急局将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曝光,以案释法、以案警示。
三、强化重点聚焦,深化双重预防。各乡镇、工业园区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本地区工贸企业学好用好《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规则》,健全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监督检查机制,聚焦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涉及工贸行业的“九小场所”(包括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加强不放心区域和关键环节排查力度,持续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强化作业管控,防范突出风险。岁末年初,检维修作业频繁,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对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的管控,严格工贸劳动密集型企业动火作业管理;要督促企业履行危险作业审批程序,强化现场监护;要聚焦人员密集场所,动态排查治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突出问题,加大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道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严禁违规超量使用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清洗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避免因化学品挥发或泄漏引发火灾爆炸风险;要加强工贸企业冷库运行安全的监督抽查;要加强对外租外包作业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以包代管”;要密切关注员工作业状态,严防疲劳作业、带病作业、酒后上岗等行为,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发生;要严格落实泉州市安委会 消安委会《强化厂房仓库火灾防控工作十五条措施》(泉安委〔2022〕22号),从严整治出租分租导致的管理职责不清、疏散通道不畅、防火分隔缺失等突出问题,推动产业安全提升。
五、强化冬季防范,保障稳定运行。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督促企业扎实做好生产设备、管道等保温防冻措施,防止温差变化导致金属构件、管道发生变形、破裂引发的中毒、火灾、爆炸事故。要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在生产现场违规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防止火灾和触电事故。要严格落实防尘防静电措施,避免因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等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六、强化监管执法,推动责任落实。各乡镇、工业园区要加强安全检查巡查,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移送相关县直部门,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依规责令停产整顿。要引导企业做好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后半篇文章”,构建全员参与的隐患共查共治格局。
七、强化应急准备,提升处置能力。各乡镇、工业园区要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备足备全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物资。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要针对冬季特点,督促企业组织开展应急疏散逃生、扑救初期火灾、心肺复苏等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科学有效处置。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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