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5:31
      本报告按照《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送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fjyc.gov.cn/)。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应急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下州路69号,邮编:362600,联系电话:2379696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局党组召开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强调部署,各股室严格按照要求抓好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8条,其中,应急管理公开信息8条。全年没有发布虚假、不完整信息,没有出现泄密事件。三是2020年,我县26个重点领域中负责两个,分别为05安全生产领域和15救灾领域公开,到目前为止两化专栏所有栏目都有信息并且做好内容保障,确保高质量发布信息。三是2020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公众查阅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源头管理,在公文制发过程中,设置公开属性选项,一并审核报签。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明确规定,全年公开征求意见4项,征集意见时间均大于30日,并全部按时将意见征集情况集中汇总公布。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规范设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第一时间进行网站改版,将平台主要内容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四个部分。同时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增加“政策”“机构职能目录”“依申请公开”三个栏目,方便公众查询有关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二是优化功能。着力优化栏目搜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对应丰富下载格式。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

      我局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由分管局长主持召开县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同时与县政府政务公开建立工作互联机制、定期沟通交流政务公开事项,持续推进政务公开管理工作,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六)强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结合我县省实际并依据应急部目录指引,认真梳理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编制出台了安全生产领域8个主要一级目录、22个重点二级目录和救灾领域8个主要一级目录、16个重点二级目录指引,并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联合县政务公开办,结合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请教学习,围绕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编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信息管理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1

    38

    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7

    33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3

    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5913275.0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强化;三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有待加强。2021年,我们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主动对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创新公开方式,丰富非公文类信息公开;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对适宜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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