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22 08: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其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义,请与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下州路69号,邮编:362600, 联系电话:0595-23796967 ,传真:0595-23886033 ,电子邮箱:ycsafety@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类别以及受理申请情况

      2025年,永春县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规范化要求,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公开信息总计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条,全面覆盖年度核心工作领域,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力求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解读尽解读。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及时通过事前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前检测,定期向“两馆”移交主动公开信息纸质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前期筹备工作,梳理法定公开事项清单,优化公开栏目设置。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平台,构建“主平台+多渠道”公开矩阵,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内容。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在公开平台设置政策解读专栏,通过案例剖析、图文解读等形式提升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专职负责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认真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职责,加强常态化监测与定期自查,自觉接受社会与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明晰各环节工作责任,着力防范和消除错别字、内容更新不及时和文章内容表述不当等问题,切实提升网站内容质量与服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内容公开要素不齐全,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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