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13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建〔2019〕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3-04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9-03-12 17:09

     

    永建〔2019〕59号


    各企业、各项目部:

    为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工作部署,请各企业、各项目部结合实际立即组织开展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受监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重点

    各企业、各项目部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节后复产复工工作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制定并严格执行复产复工方案和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复产复工检查和验收把关工作情况。

    (二)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岗位的各类事故预防措施是否落实,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支护、高边坡、外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环节的检查,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三)相关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等情况。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切实发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作用,加强在建项目日常安全检查,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跟踪落实处理,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三、检查方式

    (一)项目部自查自纠。即日起至2019年3月底,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牵头组织施工(含总承包、专业承包)、监理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检查记录。

    (二)企业全面自查。施工、监理企业应由企业领导带队对本企业所有承揽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做到“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形成书面检查记录留档备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发出改正通知书并及时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工整改。

    (三)主管部门检查督导。县住建局、质安站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同时,对本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上留痕、可追溯,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加强风险研判,针对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查找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管控措施,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对未按要求开展节后复产复工检查或自查自纠弄虚作假的工程项目,要逐一核查,严格按规定对相关主体予以信用不良信息扣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责令企业停工改正,对无证上岗、违章冒险作业等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完善预案,防控风险。督促指导企业及时更新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强预案的演练和动态管理,发现重大隐患和事故征兆及时预警并有序处置。要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报告县住建局。县住建局值班电话:23882265,传真:23898265。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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