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0-00003
    • 备注/文号:永建建〔2020〕1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3-20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永春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31 16:43

      永建建〔2020〕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委员会、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汲取鲤城区南环路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20〕24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住建局制定了《永春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永春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鲤城区南环路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的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教训,严守安全底线,层层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现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红线底线意识,勇于担当作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做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排查整治重点

      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委员会、在建工程项目部、物业管理小区要结合《关于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泉建综〔2020〕1号)布置要求,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力戒麻痹思想和应付情绪,坚决将风险和隐患消灭在萌芽中。

      (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

      1.重点整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施工企业无资质证书、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2.坚决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在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下强行组织施工行为。

      3.严查高处作业、地下室施工、外架拆搭、吊篮施工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三宝四口”和临边防护不到位,安全带、安全帽不按规定佩戴以及工地内大型车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4.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外脚手架、基坑支护、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管理制度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等问题。

      (二)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结合《永春县住建系统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永建建〔2020〕3号)工作要求,重点排查:

      1.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配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情况,建筑材料以及安全网、外脚手架的防火性能,施工现场用电管理,电焊等明火作业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2.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既有建筑外墙改造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以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组织开展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以及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

      (三)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1.对消防审查验收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自纠,对2019年7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移交以来已经审查、验收或备案抽查的项目,重点排查审批要求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完善。

      2.对消防救援机构移交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检查设计审查验收程序,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建设单位立即整改,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重点检查其从业履职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对发现的问题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四)物业小区管理

      各物业公司立即开展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全覆盖自查工作,我局将对物业小区展开全覆盖大排查,将安全整治列为物业企业履约能力“双随机”检查的重要内容,持续有效抓好物业小区安全管理工作。

      1.物业企业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2.物业工作人员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理培训情况;

      3.物业小区消防设施配置维护情况和物业小区内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飞线”充电等消防安全隐患处置情况;

      4.小区内装修材料和施工人员出入小区登记情况、小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处理报告情况;

      5.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修缮养护和管理情况。

      6.督促住房租赁企业排查出租屋安全隐患。

      (五)农房建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县住建局应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重点强化旧房拆除、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设施、围护结构,以及现场外脚手架、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部位和环节的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动员部署。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委员会、在建工程项目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排查大检查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要加强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员部署,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在建受监项目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主体责任,立即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照相关制度规定、标准规范要求,严格细致、深入彻底地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各乡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委员会、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确保动员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执法程序规范、排查整治质量有保证。要整合现有监管资源,发动安全专家积极参与检查,或通过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等方式,切实提高检查实效。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氛围,群防群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我局除日常监督检查外,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对自查自纠走过场、检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予以查处、通报;对违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项目责任主体,要坚决予以立案查处,从严查处,从严惩治,督促责任主体主动履行安全职责。

      (四)加强物业管理。各物业企业要从机制、体制和对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形成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同时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巡查,避免出现违规装饰装修、堵塞消防通道等物业小区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物业企业明确整改责任人并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要函告城管部门进行处理,对问题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情况不报告的行为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五)加强督促指导。即日起至6月底,县住建局将成立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的方式,开展督促指导,通过督促整改、通报、挂牌督办等形式,切实把大排查大整治抓细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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