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2-00001
    • 备注/文号:永建〔2022〕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4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8 13:59

      永建〔2022〕1号

      2021年,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及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县住建局工作实际,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提升政府信息水平,促进其他工作开展。根据工作要求,现公布《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福建永春政府网站(www.fjyc.gov.cn)进行公开发布。联系地址:永春县环城路116号,联系电话:0595-2388226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永春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点题整治”工作、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内容的公开,编制政府信息总数278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13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171条,不予公开文件数94条。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组织部署、指定专人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三审”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做好梳理和清理等相关工作,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同时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情况、住房保障办事指南、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均在福建永春县政府网公布。2021年,共清退53户因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的家庭,共有23户家庭因家庭资产及收入上升,不再符合廉租,变更为公租,19次配租完成62户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选房工作,均已完成公示。

      二是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在永春县政府网站上发布商品房一房一价信息表和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三是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公开。2021年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事项10项,公共服务事项31项。

      四是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在县、镇、村的三级公开工作,2021年度承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7户已全面竣工验收,完成第三方安全评定工作,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拨付补助资金情况。

      五是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信息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2.改进情况。2022年,我局将继续组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工作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进行公开前的审核审查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审批和备案制度、政务公开年度报告制度及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积板探索新措施、新方法,丰富形式,创新手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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