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3-00007
    • 备注/文号:永建建〔2023〕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5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督导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0:03

    永建建〔2023〕5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项目、各物业小区:  

      “五一”将至,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市住建局关于“五一”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住建领域各项安全工作,县住建局定于即日起赴各在建项目和物业企业开展“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5月3日。

      二、安全检查工作重点

      (一)建筑施工方面

      1. 各在建项目节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和“五一”期间渣土运输安全源头管理情况。

      2.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4月自查、“五一”节前大检查开展情况和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3. 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高风险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环节安全管控情况。

      4. 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和标准规范要求等。

      (二)消防安全方面

      各项目部要聚焦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特别是仓库、活动板房、临时工地用房等场所作为建筑施工火灾防控重点,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生活用电及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的防火措施,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消防教育培训、施工现场防火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和演练等重点方面检查力度。

      (三)物业小区方面

      主要是物业维护管理。是否落实小区安全自查自纠,是否完善消防、防汛等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楼道杂物乱堆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楼道烧金纸等违规现象。

      (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方面

      持续聚焦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超高层建筑、高层公共建筑等4类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既有高层建筑物业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保养维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高层建筑改扩建和装饰装修项目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节假日期间治安防火值班制度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五)防汛防台风方面

      各在建项目、物业小区要聚集“工作责任体系、风险防控机制、先期处置能力、应急保障水平”,强化落实在建项目、物业小区防汛责任和转移避险预案,完善应急措施。通过加强前期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日常监测、巡查、预警,严格落实第一责任,遇有险情立即组织受威胁工人、群众转移安置。特别是要对沿街塔吊,深基坑、高边坡、临山工棚、临水工棚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紧急处置演练,切实注意防御和避免由于强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等。

      三、人员组成及名单

      县住建局成立由温明辉副局长任组长、李翠兰主任、颜刚毅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3个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在建项目、各物业企业开展“五一”期间住建领域安全督导检查,各小组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各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各方责任主体要开展一轮全面的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整改到位,局在“五一”期间将开展巡查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要挂牌督办。

      (二)检查组采取现场实体检查和内业资料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各在建项目、物业小区。

      (三)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有关整改情况要按规定时间整改后书面报送我局。

      附件:检查组人员名单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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