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3-00020
    • 备注/文号:永建建〔2023〕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8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3-12-06 11:59

    永建建〔2023〕24号

    各建筑业企业、各在建工程项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压茬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根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重点领域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安委〔2023〕15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泉建建〔2023〕94号和四季度全省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针对冬季施工和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委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我市75项细化措施,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落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巩固我县住建领域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二、专项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29日。

      三、重点任务内容

      (一)全县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

      1.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项目部要结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对照事故隐患“检查清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建立风险隐患信息档案和重大事故隐患库,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明确事故隐患整改、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完善“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形成闭环管理。一般隐患要即查即改,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定期报送项目我县质安中心。

      2.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百日攻坚期间,项目部要组织对项目部全体员工(包括劳务派遣、灵活用工人员、节后新进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做到未依法持证不上岗、岗位职责不明晰不上岗、应急避险能力不足不上岗。

      3.发动全员排查风险隐患。项目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发动一线从业人员每天排查岗位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行为,核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逐级上报。对一线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开展核实,对经核实属实的,及时落实整改并兑现安全生产奖励措施确保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局质安中心

      1.开展第三轮全覆盖检查(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

      要结合四季度“双随机”监督检查,聚焦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脚手架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狠抓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完成第三轮“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全覆盖精准排查。

      2.做好重点时段安全防范(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2月29日)。

      结合典型事故教训和季节性、时段性特点动态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把准岁末年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项目部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开工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监督检查。

      要对照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和省住建厅《住建行业安全生产事项标准清单(试行)》等要求,深入排查辖区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依法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100%列清单、建台账,严格落实挂牌督办、依规处理、闭环销号。

      4.全面压实安全生产两项制度。

      ①“安全日志”制度。要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员作用的通知》(闽建办建〔2023〕3号)要求,逐项目规范“安全日志”格式以及填写内容,督促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员严格落实每日巡查制度,真实记录每日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督促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②“一机一码”制度。要在严格执行定期检查挂牌公示制度的基础上,对照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智能管理的通知》(闽建办建〔2023〕4号)要求,逐项目核实在用起重机械“一机一码”制度的落实情况,实现建机一体化企业定期检查、维保记录的可查询、可追溯,进一步巩固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5.落实动火作业监督监管。

      要深刻汲取今年以来国内火灾事故教训,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监管。要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前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特种操作人员(电工、焊工等)是否落实持证上岗及岗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焊接或切割热等动火作业前是否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动火作业过程中是否设置接火斗等防火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动火监

      护人是否进行现场监护等内容。

      6.加快小散工程安全纳管。

      年底前,要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宣贯培训,并对乡镇(街道)监管台账开展1次全覆盖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安排检查,局分管领导按月带队检查,落到实处;质安中心要结合精准检查和全覆盖检查,做好各项安全检查工作。各项目部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和具体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充分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落实“五个带头”,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二)严格行政执法。百日攻坚期间,局质安中心将增强精准执法检查力度,对顶风作案、屡禁不止以及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依法依规从重惩处,切实发挥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倒逼各方参建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与监督作用,加强对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从正反两方面典型入手,对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和单位以及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严肃追责问效。对督导检查发现百日攻坚行动搞形式、走过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将视情形采取敦促提醒、行政约谈、全县通报等方式。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凡是发生亡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置。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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