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建〔2025〕3号
    • 发布机构: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0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3 14:57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16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26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春县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要求,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深化内容,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本年度,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与重点项目,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效能,通过永春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与监管强化。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各个流程环节,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案件的办理质量,确保受理渠道畅通、答复规范。2024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局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维护、更新等网站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永春县人民政府官网为主要平台,持续完善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政府网站功能,规范信息公开专栏,丰富内容体系,实现精准分类。

      (五)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坚决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各股室信息报送的范围,保证信息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股室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工作信息未能及时、充分公开,影响公众知情权。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相关业务部门职责,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高积极性;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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