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8-13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永建〔2017〕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4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6 16:33

    永建〔2017〕4号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根据《条例》《办法》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73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组织,健全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健全体系,完善机制。

    一是根据上级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组织部署,确定专人具体落实的组织体系。调整熟悉电脑业务的年轻干部具体负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法定职责和常态性工作来抓。二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批、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尽数公开,同时避免涉密信息误公开。三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度工作计划同部署,在年初制定了具体计划,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综合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深化内容,主动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给排水、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推动政府招投标、采购公开透明。二是加强规划审批公开,加大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和工程测量、开发区规划、住宅小区规划等规划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重点任务。三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进展情况,加大项目审批、招投标、施工管理等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并公开“两违”处罚及其它行政执法事项和相关依据,稳妥推进行政执法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五是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布及历次调整均及时在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行政权力运行”专题板块集中向社会公示。共公布460项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35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5项部门责任清单和1项多部门监管事项。2015年9月23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25项(行政许可5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17项)。其中:承接上级下放或委托4项,取消或删除1项,其他调整19项(含增加16项),调整为内部审批1项;2015年11月28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项(行政许可0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1项,公共服务事项0项)。其中:取消0项,调整为内部审批0项,新增1项,其他调整0项。2016年5月9日,对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新一轮的调整,调整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37项(行政许可8项,不含行政许可的行政权力事项28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其中:承接上级委托或下放2项,取消22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0项,新增4项,其他调整9项。六是推进民生改善公开。(1)认真作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棚户区改造任务年度计划、建设等信息均在福建永春县政府网、永春县建设信息网公布。2016年我县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共3126套(户),并按季度发布各项目的进展情况。(2)做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我县承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200户(其中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300户)。6月13日,县政府正式向市住建局、省住建厅报送永春县农村危房改造“十三五”规划年度计划汇总表。截止到12月底,全县已录入系统总户数2735户,要求各乡镇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认真核实系统户数,在精准摸底基础上,认真摸底汇总工作,补缺补漏,核减不实;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已开工1200户,开工率100%,其中省为民办实事项目300户已全面竣工。(3)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均在福建永春县政府网、永春县建设信息网公布。完成688户申请对象家庭的复审公示、210户保障家庭的配租选房结果公示。(4)推进生活饮用水水质安全信息公开。每日及时公布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结果1次。

    (三)加快建设,安全运行。

     我局积极探索开拓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渠道,主动发布各类相关信息,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知情知政权。一是依托政府网站平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和便民信息栏目为重点,加强信息内容整合,加强财政资金、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切实做好本部门相关信息的内容保障工作。二是加强局网站建设,分门别类设置信息公开、城乡建设、工程建设、房产管理、公用事业、办事大厅等栏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建立健全互动渠道和处理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加强网站安全运行,定期开展本局网站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网站内容保障及运行的规范管理。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主动公开数量及主要类别。我局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均属城乡建设管理类别。自2013年梳理以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59条。

    2、拓展公开形式,增强公开效果。根据我局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我们除按要求在县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外,还结合工作实际,对于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建设等各项工作,通过《规划建设信息》、局公开栏、省、市、县电视台、《泉州晚报》、《桃源快讯》、《永春要讯》、《桃源乡讯》、永春建设信息网站平台等渠道进行公开,公开类别有相关法规规章、行政许可事项、规划编制、安全生产、征地拆迁、公共资源、城乡建设、项目建设、工作亮点等。公开受理点的工作人员,对前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人详细介绍有关程序,如能当场答复的申请予以答复。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数有711件,自2013年梳理以来累计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数有2627件,内容涉及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总结、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公共资源、城乡建设、规划编制、机构编制和人事等方面。历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件数0件,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件数为0件。2016年不予公开的信息83件,自2013年梳理以来累计不予公开的信息278件,主要涉及内部秘密方面。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今年无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三、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距离,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个别股室、下属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些规划和规划方案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还需进一步宣传、引导和加强;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完善,实质性内容尚待进一步充实;更新维护、监督约束等方面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完善。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要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并进行公开前的审核审查工作,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二要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要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月4日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9

    39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9

    39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文件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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