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1-3000-2020-00011
    • 备注/文号:永自然资﹝2020﹞10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15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测绘抽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0-07-29 18:15

      永自然资〔2020〕106号

    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单位行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20年测绘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20年测绘单位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抽查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的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单位,以及在我县备案登记的外来测绘单位共5家。被检单位及检查项目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抽检内容

      1、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2、测绘单位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永春县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二)测绘资质条件

      1、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录入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条件取得测绘资质的情况;

      2、测绘资质单位在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内承担项目、履行合同等情况,是否有超越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情况;

      3、测绘资质单位是否有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4、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体系、测绘成果档案和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5、遵守测绘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内容

      1、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符合保密要求情况;

      3、国家秘密测绘成果按照被许可目的、范围使用情况;

      4、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使用后及时销毁情况;

      5、国家秘密测绘成果使用过程中违反保密相关规定情况;

      三、检查组织及人员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由局测绘地理信息股负责组织;委托永春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提供技术支持;测绘资质巡查检查人员从县自然资源局测绘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时间安排

      2020年7月下旬至11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永春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测绘抽查工作安排表

            2.测绘资质巡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材料

            3.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管使用检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材料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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