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1-3000-2024-00002
- 备注/文号:永自然资〔2024〕8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1
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3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3年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了测绘资质抽查、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生产指导。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从测绘中介机构名录库中抽查测绘单位6家,抽查结果均为合格(具体详见附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据新修订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多家测绘单位资质条件仅刚好满足基本要求,整体上技术薄弱。
2.各受检测测绘单位成果样本未检出不合格品,精度均能符合要求,但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一般。
3.部分单位仪器设备管理不够规范,未建立仪器设备、软件台帐。
4.保密意识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实际无专人负责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未对本单位的测绘成果进行涉密非涉密的区分。
5.部分测绘单位日常工作安全意识薄弱,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如消防设施不完善,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身体体检等隐患问题。
三、整改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本次抽查发现的问题,被抽查单位应认真查找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未列入本次抽查单位对于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要对照检查,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今后,各测绘中介机构要将测绘资质管理、质量管理、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和具体化,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并有效运行。
附件:永春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统计表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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