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y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电话0595-23862928,邮编:3626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完善公开机制,紧密围绕自然资源领域职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条。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5条,其他类信息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政务公开落实情况
(1)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用权公开。我局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定”方案确定的行政职责为依据,按照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其他权责事项等9个类别,分门别类对现有权责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完成了权责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 “机构设置”栏目中,及时更新我局机构改革后的职能信息,主动向公众展示。积极对接上级部门,认真梳理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并于八月底完成我局2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和备案。
(2)围绕“六稳”“六保”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紧紧围绕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转载和宣传上级政府部门各项惠企、惠民政策,主动上门为企业解读,让企业和群众得到实惠。
(3)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窗口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咨询。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着力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做到“最多跑一趟”。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充分利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县长信箱等平台积极办理群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构建线上线下功能互补、无缝衔接、全程留痕的服务体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政策信息,提高政务服务的透明度、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
(4)围绕突发事件应对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局能够立即行动,启动应急预案,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强化公共卫生普及,利用小视频、LED电子屏和板报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注意事项。加强工作人员防疫知识培训,在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发放“倡议书”和宣传手册,做好办事群众健康状况监测、信息登记等,切实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5)围绕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执行。严格遵守信息发布“三审”负责制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信息报送程序,把好发送审核关。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经办人进行初审,送股室(单位)负责人复核,后呈分管领导审批(涉及重要性信息须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所有信息均须填报《永春县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从源头上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做到无涉密事件发生。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和程序,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政策宣传,让更多有需要获取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加深入了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途径、方式,从而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为高效、优质的服务。
3.政务信息报送情况
2020年,在《八闽快讯》《海峡资源报》《文明风》等省级媒体刊物发表文章16篇,在《泉州晚报》《侨区快讯》《泉州文明网》等市级媒体刊物发表文章10篇,在《桃源快讯》《永春要讯》《桃源乡讯》等县级媒体刊物发表文章30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采用网络形式申请公开,我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请人需求及时办理,申请人对办理过程和结果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进行全局统筹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信息员(信息员实行A、B岗)做好该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第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按照自然资源职责分工,做好网上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发布一些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需要。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对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监督,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两周对各股室、下属单位的信息公开、报送、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及时送给局主要领导批阅。年终采用计分制进行综合排名,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职级晋升、职称评定的依据。严格实行日常检查制度,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进行指导、督促,对政务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表现优秀的股室、下属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对信息公开工作不力人员进行督促落实,并在系统内部给予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3 |
21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43 |
7 |
378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0 |
-2 |
51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 |
1409.3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
2.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及时性有待提高。
3.信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拓宽宣传渠道,依托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局机关LED电子屏、公开栏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采取报送稿件,约请采访等形式,宣传我局重点工作,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各股室、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建立责任追究和绩效考评制度,充分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监督作用,积极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
3.强化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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