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9 10:0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鹏源街109号,电话0595-23862928,邮编:362600,电子邮箱:yczr2386292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春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公文公开属性审查,能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重新梳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逐步增加政务公开范围,重点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耕地保护、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等群众关心的事项进行主动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本年度我局共制作政府信息350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基层政务公开522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效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2024年收到公民以邮寄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上年度结转1件,申请事项为土地征收和不动产登记方面的信息。以上申请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 “三审三校”制度和“五步走”操作流程,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并结合“内容在线校对平台”等技术手段,真正从源头上把好信息发布审核关,避免出现内容表述错误和错别字等问题。及时将法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电子和纸质文档提供给县档案馆、图书馆,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同时,认真做好每季度政务公开数据的统计报送工作,确保填报数据准确、完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阵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优化服务功能,围绕工作重点与公众需求,更新我局工作动态、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不断提升影响力,营造人人了解自然资源、支持自然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直面问题短板,抓好整改落实,以实际行动做到让上级主管部门放心、让群众满意。2024年我局没有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受到追责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8.3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仍不够丰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增强责任意识促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创新解读方式促实效。采用制作图文解读、主题海报、微视频,以更鲜活的方式做好相关政策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没有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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