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8-0100-2016-00001
- 备注/文号:永呈政[2016]1号
- 发布机构:呈祥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08
永呈政[2016]1号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5]77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5]154号)等文件要求,现公布我乡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可登录福建永春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www.fjyc.gov.cn/)下载本年报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联系永春县呈祥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95-23976001,传真号码:23976026,电子邮箱:23976001@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建立健全呈祥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乡政府副乡长为组长,乡政府办公室人员和其他基层所站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同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情况。制定好《呈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呈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监督方式等三部分具体内容,《目录》包括10类主动公开内容的目录,便于人民群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主动公开方面,对照《呈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呈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查阅本《指南》。依申请公开方面,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fjyc.gov.cn)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永春县人民政府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应填写准确、完整。
2、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以从“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准确、完整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乡政府代为填写《申请表》。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主动承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乡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方面的具体规定,同时利用板报、宣传栏、会议等形式积极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动,组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加强业务培训,同时认真对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我乡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公开信息11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主要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信息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乡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为门户网站公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无,政策解读数量: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5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二)受理办理情况:没有受理及办理情况。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中国共产党党员管理情况、政府财务管理规定等方面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机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规定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但考虑到群众有实际困难,我们在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方面给予减免或免予收费,尽量为群众提供方便。2015年及历年都没发生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不够,公开信息的总量有限,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大,群众对信息公开内容关注度不高;二是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工作;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机关行政效能,为公众提供更及时更准确的信息服务。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要从制作、保存本单位信息的源头抓起,及时对本单位存储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管理;每季度结合向省、市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数据工作,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呈祥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8日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2 |
116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2 |
116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 信函、传真申请数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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