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8-11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19〕9号
- 发布机构:东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2-27
永东政〔2019〕9号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东关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东关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7日
东关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一、为了科学规范、协调有序、快速高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突发地质灾害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福建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方案》、《永春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东关镇应急响应依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情况,设置A、B、C和D等四个级别的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别由镇长、分管副镇长、国土资源所所长和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带领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信息来源主要是: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批示指示,镇直单位、各村委会商请,各地速报信息,媒体及其他信息等。
四、启动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决策程序是:县政府启动I级应急预案,我镇自动启动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党政办、国土所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镇领导决策。
五、A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分为成立或不成立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两种情况,B级以下一般不成立。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不成立的镇分管领导协调负责组织工作。
六、各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应急响应组织、应急响应行动和应急响应保障等构成。
(一)应急响应组织
1、A级方案
由镇长或由镇长委托分管领导带队组成镇应急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国土所、民政办、村镇站、事发地所在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2~3人组成。
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镇工作组赴现场。事发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镇工作组赴现场。
2、B级方案
由镇分管领导带队组成局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国土所、民政办、村镇站办公室、事发地所在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专家组由副高职专家带队,1~2人组成。
由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信息保障组和预警组,配备远程会商、快速探测和卫星通讯等装备,随镇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镇工作组赴现场。
3、C级方案
国土资源所所长带队组成镇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国土所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事发地村委会主任、村级协管员等有关人员。
专家组由中级以上职称专家带队,1人组成。
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组成应急调查组,配备相应设备,随镇工作组赴现场。
事发地村委会有关负责人参加镇工作组赴现场。
4、D级方案
由国土所工作人员带队组成镇工作组赴现场,成员主要包括驻村工作队、事发地村委会主任、村级协管员等有关人员。根据地质灾害实际情况确定派出专家组。
事发地村委会包片干部人员参加镇工作组赴现场。
(二)应急响应行动
现场应急响应行动,分险情和灾情两种情况。
1、险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险情和抢险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险情;
(3)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掌握潜在威胁;
(4)根据需要,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事宜;
(5)专家会商预测险情趋势,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6)安装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7)研究提出预警建议和避险排险技术咨询方案;
(8)研究决定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2、灾情应急响应行动
(1)快速了解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
(2)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实评价灾情,预测险情,应急监测;
(3)扩大范围调查地质灾害灾情隐患,掌握影响范围;
(4)根据需要,联系协调相关单位提供遥感资料或航空拍摄;
(5)研究提出抢险救灾技术咨询方案;
(6)研究决定提出技术指导的建议;
(7)调查诱发因素,做出地质灾害责任认定,并做好专家认定意见备案;
(8)安装远程通讯设备,实施远程会商;
(9)总结应急工作,提交总结报告,整理资料并归档。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响应级别不同,可以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应急响应保障
1、人员调配
一般工作人员分现场工作人员和后方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由调查处置、信息传输和专用设备操作等方面人员组成,具体工作时与镇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联合组队。后方工作人员由信息、通讯、设备和后勤等方面人员组成,工作重点是为现场工作组提供保障。
专家组由国土所根据应急响应等级和灾情险情特征,向县国土局汇报,并由县国土局统一邀请。
2、装备配置
应急工作装备配置,依据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工作实际需求,酌情选定,由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提供相关装备。
(1)调查监测装备:数码摄像机、数码照相机、电子罗盘、地质锤、放大镜、望远镜、手持GPS、激光测距仪、三维激光扫描仪。
(2)通讯装备:远程视频会商系统、卫星电话、对讲机。
(3)相关软件:专业制图及影像处理(遥感)软件、地质工程设计软件。
(4)车辆:车载发电机、车载应急系统
3、资料保障
国土所会同县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做好资料整理、集成化质量检查工作,逐步建成应急响应信息平台。应急响应资料必须满足应急响应地区需要,要求彩色纸介质和电子版同时准备,精度应达到应急要求。具体应急响应工作中,资料保障依据应急响应工作需求具体确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区划图(MAPGIS和JPG)
地形图(MAPGIS和JPG)
地质图(MAPGIS和JPG)
(2)基础地质灾害资料
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地质灾害发生区域易发程度分区图(MAPGIS和JPG)及说明书(WORD)
历史灾害情况(WORD)
发灾点及其周围自然灾害发育情况
县、镇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信息
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信息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资料
近期降雨预报、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
卫星和航空遥感图像及数据
七、东关镇地质灾害应急相关机构与职责
(一) 东关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及职责
当县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预案时,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国土工作的镇领导担任,成员由国土所、民政办、村镇站、事发地所在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负责应急响应决策指挥,主要职责任务:
1、决定东关镇A级应急响应启动;
2、决定应急响应工作上报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事宜;
3、领导镇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4、部署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应急任务;
5、决定对外发布的应急工作情况;
6、决定镇A级应急响应终止。
(二)镇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在镇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时,设立指挥部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国土所、民政办、村镇站、事发地所在村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
1、承办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2、负责接收、核实地质灾害信息,向指挥部报告,并保持与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部门、村委会、地质勘查单位和应急队伍的联系;
3、传达指挥部应急指令,并督促检查指令落实情况;
4、协调镇工作组、各部门和各村委会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
5、及时向指挥部汇报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进展,统一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和应急工作等信息;
6、协助、指导当地村委会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7、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法、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申报和组织实施;
8、组织开展应急调查和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9、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质灾害管理专家保障
根据县自然资源局遴选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按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级别,选取不同层次专家组成专家组,为镇应急响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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