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8-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24〕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9
    永春县东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9 17: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 2023 年度东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年 12 月31 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关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邮编:362605;电话:23702654;传真:23702996;电子邮箱:dg654@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认真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条例》、《办法》和上级的要求,围绕县委、县政府,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围绕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设置、社会救助、筹资筹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突发公共事件等领域的信息共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镇未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依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围绕公众关切的热点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关快讯”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有严格的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定密和审核。由分管领导会签,乡镇主要领导签发。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部分公开信息格式不严谨,有的信息没有第一时间对外公布。二是业务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二是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全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东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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