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8-0101-2024-00014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24〕1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1
    东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关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的通知
    时间:2024-07-11 13:56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省消安委《福建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消安委《泉州市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县消安委《永春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镇政府结合我镇消防安全实际制定了《东关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东关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东关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有效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省、市、县消安委《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三年治本攻坚,进一步健全各村、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能力,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落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泉州市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防范重大火灾风险若干措施>的工作意见》(永委办〔2022〕50号)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召开1次年度党政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分析研判消防安全重大风险,研究消防工作体制机制、消防治理体系、队伍职业保障等重大事项,每年带队调研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年度消防安督导检查考核。统筹抓好本地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通报情况,解决重大问题;对发生有重大影响火灾以及火灾多发的村或企事业单位,分级分类实施约谈督办;按照相关规定,配合上级做好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查明火灾事故责任,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各部门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好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所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摸清行业领域底数清单,紧盯突出风险,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其中,自然资源所负责督促在建工程、物业企业,民政办负责督促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卫健办负责督促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医疗机构、托育机构,道安办负责督促货物运输场站并协同邮政管理部门督促邮政快递企业,镇消防工作站负责督促商场超市、住宿餐饮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对涉及环节多、范围广、责任模糊的行业领域,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各有关部门要厘清职责、明确责任。消防工作站要加强综合监管、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消防宣传教育以及配合上级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3.落实基层管理责任。按照《乡镇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行验收标准》持续推动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落实100%实体化运行、100%落实专职人员配备,每年至少组织消防工作站、基层网格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能力提升培训,100%规范实施消防安全赋权执法,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火宣传培训和初期火灾扑救,提升风险隐患排查的现场感和穿透力。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网格员队伍等基层力量,针对辖区人口、产业、建筑和经济发展等特点,靶向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将消防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网格管理,落实基层消防“5+3”必查,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措施压到基层末梢和岗位人头。全面落实对全市网格化平台消防安全模块和全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的应用。

      4.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镇消防工作站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深化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管理制度,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指导社会单位延伸运用“健全管理团队、网格责任细化、教育培训务实、风险隐患上账”等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全面推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轻工(鞋业)、纺织(染整)、星级酒店、文物古建、文化娱乐场所、学校、医院、物业小区、养老院、商业综合体、邮政快递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2025年完成全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火灾风险隐患精准排查

      5.强化风险研判。坚持定期研判与专题研判相结合,分析本辖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2024年起,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健全统筹调度、会商研判、联合执法、考核巡查、督导问效等工作机制,固化落实重要节假日值守工作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及发生亡人、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开展火灾风险预警警示,提示社会单位、告知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九小场所、“三合一”、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电气焊、电动自行车、高层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多合一”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墟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设施配备不全、经营性“三合一”、电气线路乱搭乱接、火源电源管控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紧盯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重点排查管理责任不明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问题;紧盯医疗、托育机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养结合场所等特殊敏感场所,重点排查违规动火施工作业、采用易燃彩钢板房搭建、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等突出问题,并拓展推进周边毗邻场所安全隐患整治;紧盯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整治“四个清单”,落实隐患整改闭环。严格落实“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8个必须”、“5项机制”任务清单,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动态监管。

      7.组织全面排查。各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对建筑的地下室、设备用房、管道竖井、裙房屋顶平台等盲区死角,走道、楼梯间、管道井堆放的易燃可燃杂物进行清理;各村委会、业委会要广泛发动村民及时清除家庭阳台、窗台和室内的易燃可燃杂物。针对公众聚集、人员密集等重点场所存在违规电气焊、营业期间动用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烤炉、明火取暖等不安全行为,以及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高风险行为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发动镇消防站、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巡查检查,2024年基本摸清家庭作坊底数,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落实闭环管理;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抄报移交消防部门和主管部门。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回头看”,强化经营性自建房日常消防安全监管。

      8.优化检查方式。要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化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专家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

      9.实施全链条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围绕“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责任,管住各个环节,斩断致灾链条,从源头上防止事故发生。各有关部门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切实强化部门工作合力,下大力气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通行秩序、停放充电、拆解回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 

      10.统筹解决消防历史遗留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研究,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遗留问题项目的整改和解决。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当及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恢复使用。建设单位隐患逾期未整改的,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停止使用,拒不改正的应当抄送相关执法部门并强制执行。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三)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11.严格执法查处。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电气焊、电气火灾隐患、“三合一”和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用足用好查封、罚款、拘留、关停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杜绝执法“宽松软虚”。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定期开展突出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清查行动,镇直各有关部门间加强协同联动,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按程序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及时向上级报送相关典型案例查处情况。要保持除患攻坚大执法高压整治态势,加大检查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

      12.加强挂牌督办。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督办机制,对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督办的区域性、行业性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加大综合治理和督促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期间安全管控措施。根据县里任务要求,结合我镇实际,镇消防工作站要摸排上报至少1家(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报县消安委办审核,进行重点督办整治,力争每年督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推动纳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统筹推进,实施综合治理,2026年底区域性消防安全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13.发动舆论监督。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组织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4.强化信用监管。贯彻实施《福建省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和退出机制。对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列入消防安全领域失信行为,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发改、自然资源、财政、人社、工信商务、文体旅游、市场监管、金融监管、消防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银行贷款、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5.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覆盖其他经营性场所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动态纠治锁闭、占堵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常态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2024年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上违章搭建的固定障碍物基本清除,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6.筑牢农村火灾防控基础单元。依托乡村振兴,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和镇区。认真实施福建省2024年农村地区微型消防站建设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务实、管用、能解决问题”的原则,落实“一村一队一泵”,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器材。2024年,按照上级推动4个的行政村建立微型消防站。2025年底前实现100%行政村建立微型消防站。

      17.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十四五”消防工作规划,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更新统筹推进,结合全省、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2026年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推动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2026年,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推进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8.提高消防物联感知能力。配合市县两级完成消防物联网感知系统建设,力争实现五年内全市消防设施物联网感知能力的全覆盖。

      19.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场所单位聚焦,提升消防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配合县消安委免费为单位提供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的综合应用工具软件,解决单位在消防安全自我管理中不想做、不会做、不愿做等问题。2024年底前,推动50%以上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平台。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接入率达80%以上。

      20.提升数字化消防监管水平。全面运用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动与各职能部门监管平台数据联通汇聚和信息共享,强化部门联动,消除多头录入,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全面应用闽执法平台乡镇消防执法系统,提高消防监管能力。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21.加强专业培训。按照“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任务分工,强化各类消防工作相关人群的消防业务培训,大力培养“精业务、善组织、会管理”的消防安全“明白人”。镇消防工作站要配合县消安委办每年组织好对乡镇分管负责人和乡镇、村(居)消防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队员的全员培训。

      22.强化行业培训。镇消防工作站及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发动有关行业领域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电气焊作业安全、特种设备焊接作业考核、燃气安全、电气安全等培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23.规范员工培训。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新上岗和新入职的员工,应当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未经培训合格,不得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社会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和疏散演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公众聚集场所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全员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24.普及安全常识。持续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攻坚行动,要充分运用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队伍,因地制宜发动力量向不同群体施教施训,逐步实现宣传教育培训全民覆盖。持续开展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引导电商、快递、通信运营等企业参与消防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依托市、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和村级“村村响”平台,打通火灾预警信息发布“最后一公里”;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保持生命通道畅通、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群众常态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发动各村网格员、消防志愿者进门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提示,结对帮扶“老、幼、病、弱”群体,提升逃生能力。

      25.加强警示教育。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定期剖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集中公布典型火灾案例,重点围绕事故原因、责任追究,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的,由省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发生其他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由市级拍摄警示教育片并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到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大专项行动推动力度。定期组织研究消防安全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调度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强化统筹推进。参照《永春县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项目清单》,结合年度重点任务,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统筹,有序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开展情况上报县消安委办。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村各部门要注重培树典型样板,逐步延伸推广。及时总结提炼治本攻坚经验做法,健全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从根本上解决突出问题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加大通报表扬力度,对在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四)强化考核督导。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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