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机构:东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1-04
永东政[2010]1号
东关镇人民政府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东关镇人民政府
(2010年1月4日)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东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接受群众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关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东关镇人民政府;邮编:362605;电话:23702654;传真:23702996;电子邮箱:dg654@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关镇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明确责任,健全机构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办协调各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和落实。
(二)规范梳理,编制指南
根据《条例》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永政办[2008]40号),参照《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永春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编制《东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东关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提高认识,落实措施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正式施行以来,我镇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四)完善机制,讲求规范
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给予更新;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五)加强宣传,强化督导
结合“五五”普法和依法行政,制定《条例》宣传教育方案,引导群众了解《条例》、学习《条例》、熟悉《条例》、使用《条例》。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工作水平,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奖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0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50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政策、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的信息2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2%;工作动态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其他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
(三)2005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为突出时效和民生的要求,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分级编制、各负其责”的原则,全面清理2005年以来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准确区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界定,并于2008年5月1日前将2005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完毕。其中主动公开的信息32条,已全部公布。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采用的形式主要有:(1)登入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东关镇版块;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2)在县档案馆设置的公共查阅室、资料获取点获得政府主动公开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镇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属于政府内部工作信息。
四、接受群众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我镇受理通过各种方式咨询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由党政办兼职人员负责答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咨询。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及收费减免情况
为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镇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务纳入本单位的财政管理。
由于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9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扩大公开内容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系统整合,提高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09年我镇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50条,与2008年相比增加2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2009年我镇没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三)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0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0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送交档案部门公开信息数 |
条 |
50 |
其中:纸质文本数 |
条 |
50 |
电子文本数 |
条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
申请总数 |
条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
其中:(1)“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2)“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3)“非本部分掌握”数 |
条 |
|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5)“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
(6)“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
(7)“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
(8)“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
(9)“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
(10)“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
(11)“免予公开范围7”数 |
条 |
|
(12)“免予公开范围8”数 |
条 |
|
(13)其它原因 |
条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额 |
元 |
|
主动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
元 |
|
其中:1.邮寄费 |
元 |
|
2.复制费(纸张) |
元 |
|
3.复制费(光盘) |
元 |
|
4.复制费(软盘) |
元 |
|
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费用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
4.复制费(光盘) |
元 |
|
5.复制费(软盘) |
元 |
|
6.其它收费 |
元 |
|
收费减免总额 |
元 |
|
其中:减免人数 |
人次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 |
人 |
|
2.兼职人员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1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1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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