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7-0101-2021-00008
- 发布机构:东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18
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永春县东平镇委员会、永春县东平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永委办〔2020〕49号)文件精神, 东平镇设置下列3个事业单位。
(一)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综合网格指挥协调中心牌子)。负责政务服务、村级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以及其他需要直接面向群众的综合便民服务工作,协调推动村级便民服务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档案整理工作。承担本区域职权范围内的审批手续办理和县级部门授权、委托事项的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负责中心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党群服务事项的办理和12345热线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及纠纷多元化解、普法宣传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网格指挥协调的事务性工作。负责统筹各类网格,健全和完善网格管理和服务,强化网格员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平镇太平村668号
负责人:陈娟
联系方式:0595-2370814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卫生健康、公共卫生事件、财税、村财代理、医疗保障、民政、残疾人保护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基层文化工作和协助管理农村文化市场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相关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本区域农村合作经济管理、农村经济、种子、农田基建、农业技术推广、经济作物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水产技术推广、水利水电、动植物病虫害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监管等事务性、辅助性、技术性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社区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家庭服务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承担企业信息采集、综合统计、科技创新、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开发引进、企业管理、招商引资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平镇太平村668号
负责人:魏志敏
联系方式:0595-2370814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三)综合执法队(加挂综合执法协调中心牌子)。根据授权或委托,承担本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协助做好辖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配合相关行政部门执法,承担日常巡查、发现上报线索、协助调查取证等具体事务性、辅助性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应急保障、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东平镇太平村668号
负责人:郑建舜
联系方式:0595-23708148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2:30-5:30(冬令时)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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