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7-0101-2023-00002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23〕17号
    • 发布机构:东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9
    东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东平镇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03 09:55

    永东政〔2023〕17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东平镇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推动“标准化提升2.0版本”取得实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23〕5号)和《永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经研究,镇政府决定2023年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攻坚年”(以下简称执法攻坚年)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的问题,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管合法、打击非法,实现达到6个100%、确保3个继续下降:实现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对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企业的复查率达100%;对举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核实查处率达100%;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企业曝光率100%;涉嫌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移送率100%;确保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安全生产形势趋于根本好转。

      三、执法范围

      “执法攻坚年”活动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镇村燃气、消防、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特种设备、农村自建房等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

      四、主要举措

      (一)全面强化部门执法。要坚持严格执法总基调。镇级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职权,制定本部门执法专项工作方案,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执法任务具体化、目标考核指标化,实现事前执法数质“双提升”。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加密执法检查频次,严格执法规范,有效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

      (二)全面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查处。要配合上级重点查处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等非法行为;重点查处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对重大事故隐患置若罔闻、隐患治理不到位、涉及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拒绝或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等违法行为,要提请上级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警示一批。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曝光。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电话、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要利用公众号、短信、微信等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形成强大震慑力,真正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效果。

      (四)全面强化问题隐患整改。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强化监督检查和监管执法,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举一反三抓好各层面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做到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要立行立改、及时整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难硬重大隐患实行领导挂钩、跟踪整改,有效化解管控安全风险,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刑衔接。要严格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在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中发现的涉嫌危险作业罪、强令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等情形,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泉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并进行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部门,落实到每一家生产经营单位。

      (二)集中推进阶段(4月1日—11月30日)。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执法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认真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核、安全生产计划执法、联合集中执法等工作。镇安委会将联合镇纪委督导各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开展,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攻坚行动总结,查摆问题,积极开展执法评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长效机制,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积累经验。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执法攻坚年”活动组织领导,成立以镇长颜艺鸿为组长,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镇直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执法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办。各村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执法攻坚年活动目标任务、措施内容和具体要求,要将执法攻坚年活动与年度执法计划同步谋划,协同推进。

      (二)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村、各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攻坚年”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举措、实施步骤等宣传贯彻到位,动员全员参与。要结合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好执法攻坚年各项工作,活动目标要实、针对性要强、措施要管用,防止实际行动“悬空”,“最后一公里”没到,具体活动和其他相关工作可同步交叉开展。

      (三)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镇级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执法管理权限,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重点监管事项清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执法范围、执法重点和执法内容;确定镇村两级管辖企业名单,合理划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对象数据台账,动态更新执法对象名录库,统一规范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程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质量。

      (四)严格督查考评和问效追责。各村各镇级有关单位要按照“执法攻坚年”活动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建立活动台账,及时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镇安委会将结合全年阶段性工作,对“执法攻坚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督查巡查,定期通报执法攻坚年开展和执法数据统计情况,并将“执法攻坚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考核。同时,镇安委办将联合镇纪委对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提请上级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五)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各村各镇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执法数据统计和信息上报工作,适时分析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形势,总结执法工作成效。及时向镇安委办报送执法攻坚年活动方案、执法统计数据、典型案例、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动态信息等。请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将活动方案、具体联络人及联系方式(附件2)于3月30日前报镇安委办;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执法统计表(附件3、4);二、三、四季度第一个月3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12月20日前将第四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及执法攻坚年活动总结报镇安委办。

      附件:1.安全生产执法查处重点事项

      2.东平镇2023年执法攻坚年活动联系表

      3.东平镇2023年执法攻坚年活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安全生产执法查处重点事项

      一、突出“打非治违”

      (一)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三)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四)特种作业人员或不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无证上岗的;

      (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查处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三)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五)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七)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八)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范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二)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三)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四)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五)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七)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执法,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或者重大疏漏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报告情况;

      (二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

      (二十一)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附件2:

      东平镇2023年执法攻坚年活动联系表

      填报单位:                                          时间:

      单位

      单位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络员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于3月27日前报送。

      附件3:

      东平镇2023年执法攻坚年活动执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检查情况

      立案情况

      强制

      措施

      经济

      处罚

      其他处罚情况

      曝光、惩戒情况

      移送追究刑

      事责任

      (人)

      移送其他部门处理

      (起)

      监管企业总数(家)

      现场监

      督检查

      企业数

      (家)

      排查

      隐患数

      (处)

      隐患

      整改数

      (处)

      立案数

      ()

      立案数占实际检查企业总数比例

      %

      查封、扣押、停电处理(起)

      罚款

      金额

      (万元)

      责令

      停产

      停业

      整顿(家)

      暂扣

      吊销

      有关

      证件

      (件)

      提请关闭企业(家)

      曝光企业数(家)

      纳入

      黑名单

      (家)

      联合

      惩戒

      (家)

      本月数

                                   

      累计数

                                   

      填报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各村及镇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填报,每月3日前向镇安委办报送(上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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