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7-0101-2023-00012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23〕2号
- 发布机构:东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3
各村委会:
为切实履行民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职能,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困难群众和其他困难群众的心坎上,让他们与全镇人民共度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市民政局,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的部署,及县民政局(永民保〔2023〕6号)文件要求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慰问困难群众的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为帮助困难群众过冬御寒等生活困难救助工作问题,现将困难对象春节慰问进行分配,请结合各村实际,认真开展为困难群众“送温暖、解忧难、办实事”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春节慰问款优先安排慰问对象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挂钩帮扶脱贫户和因灾因病因残因疫情突发致贫,其中:重度贫困残疾人、一户多残、计生特殊家庭、失业人员和感染艾滋病患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格遵循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不得平均分配,按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施救,确保“两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用在实处。
3、各村要严格把关,慰问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与其他部门慰问相结合,避免出现重复慰问。
4、此次下拨资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改变用途,不属民政救助对象的慰问不得使用此款项。各村应于2023年1月24日前将本村春节慰问对象,包括接受上级领导走访慰问对象名单上报镇民政办汇总。
5、全镇慰问资金计划安排31000元,具体名额及资金分配见附表。
附件:2023年春节慰问资金安排表
东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附件:
2023年春节慰问资金安排表
序号 |
村别 |
200-500元慰问 人数(人) |
1000元慰问人数 (市级) |
合计金额 (元) |
签 名 |
1 |
太平村 |
4000 |
|||
2 |
太山村 |
4000 |
|||
3 |
东山村 |
4000 |
|||
4 |
霞林村 |
4000 |
|||
5 |
鸿安村 |
4000 |
|||
6 |
冷水村 |
4000 |
|||
7 |
文峰村 |
2000 |
|||
8 |
云美村 |
1吴巧萍 |
3000 |
||
9 |
店上村 |
2000 |
|||
10 |
其他 |
0 |
|||
合计 |
0 |
0 |
3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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