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7-2500-2017-00001
- 备注/文号:永东政[2017]1号
- 发布机构:东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03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6〕33号)以及《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春县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2016〕73号)要求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联系电话:0595-23708148。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东平镇政府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构。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由党政办协调各科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对接,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严格工作制度。
结合实际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对新进或新调整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按照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办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三)落实工作目标。
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报送程序,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加强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并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历年累计38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17条信息中,机构职能类的信息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3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3条,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工作动态3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登入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东平镇版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镇未接到提出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由于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16年度,我镇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镇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进一步扩充。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
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系统整合,提高服务功能
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建立好信息间的关联。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尽量减少层次,提高服务效率。
3、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信息的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要加强硬件设施的配备,充实人员配备,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东平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附表:
2016年度东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16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 |
384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7 |
38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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