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10 18: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东平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里查询。如对报告有疑问,可联系东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电话:0595-23708148。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东平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公开流程,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东平镇未收到依申请需公布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定期公开东平镇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做到及时公开、内容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栏定期更新信息,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规则和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每月按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并依照相关手续做好公开文件的报送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324293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镇虽然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加强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保障必要工作经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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