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1-0101-2025-00002
- 发布机构:达埔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07
关于做好永春溪桥国控断面(达埔段)
水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各村党委、党(总)支部,镇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115次会议和县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改善提升永春大溪桥国控断面(达埔段)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的考核要求,根据《永春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永春县大溪桥国控断面水质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永环委办[2025]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根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一、关于生活污水收集存在短板的问题
达埔镇污水处理厂刚开工建设,镇区生活污水大部分直排入河。
责任镇领导:林文永、梁谦杰
整改措施:
1、及时调处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加快推进1万吨/日达埔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同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建设主支管58公里,接户管65公里,切实提高达埔镇人口集聚区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责任人:吕晓军、颜继晖、刘鹭榕、颜巧辉、郭月娇、尤雪羚、王淑慎、赵世忠、林建生、温炳辉、郑星彬、林星裕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主体建设,12月底前投产
2、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外的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完成溪源村、洑溪村、新溪村等3个村的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
责任人:林星裕、颜阳西、吕志鹏、高永杰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
二、关于延清溪、汉口溪、洑溪溪、达理溪、桃溪沿溪各村交界断面水质未能稳定达到Ⅱ类考核要求的问题。根据监测数据,达埔镇沿溪(含支流)各村交界断面均未能长期稳定达到Ⅱ类,部分交界断面仍为IV类。
责任镇领导:沿溪各村挂钩领导
整改措施:
加强对大溪桥断面达埔段流域排口、汇入分支流域、水质 较差段的水质跟踪监测,溯源分析,实时掌握河流断面水质情况,发现水质问题及时通报预警,督促落实整改,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责任人:吕晓明、赵泽源、林旭钦、潘文兵、潘燕权、叶永志、林明月、李天生、洪振锋、潘东曙、吴鹏真、潘庆明、尤应愉、张棋洪、潘文祥、刘泽辉、潘耀生、石柳易、颜声编、姚志培、郑东生、郑荣贵、黄博嵩、黄春山
整改时限:常年坚持
2、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防治等方面推进汉口溪、延清溪、达理溪、洑溪溪等流域综合治理。
责任人:黄映炜、各挂钩村领导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小流域水质有所改善,12月达到考核要求
三、关于沿溪入河排口影响水质的问题
人口密集区污水管网建设不够完善,特别是雨污分流不够彻 底,部分生活污水通过入河排口直排进入河道。
责任镇领导:梁谦杰
整改措施:
1、做好沿溪污染源管控,组织对沿溪55个入河排口Ⅳ类及以下水质的排口进行截污治理,并沿排口周边进行溯源整治。
责任人:吕晓军、颜继晖、刘鹭榕、颜巧辉、温炳辉、尤雪羚、林星裕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2、强化辖区水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执法巡查,加强沿河工矿企业废水排放口管控,杜绝偷排、直排和超标排放现象。
责任人:林星裕、温炳辉
整改时限:常年坚持
四、关于畜禽养殖影响水质的问题
永春县大溪桥国控断面达埔段5家规模化生猪养殖场(3家在养、2家停养),桃溪及其支流周边也存在散户养殖情况
责任镇领导:梁谦杰
整改措施:
1.加大5家(3家在养:永盛、裕发、裕昌,2家停养:福春、琪鑫)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污染整治力度,提高畜禽养殖废水综合治理,督促永盛、裕发、裕昌等3家养殖厂将农灌模式改为异位发酵床模式,确保畜禽养殖污水不入河。
责任人:林星裕、吕志鹏、颜继辉、郭月娇
整改时限: 2025年6月底完成整改,长期监管
2.巩固提升违规生猪养殖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坚决杜绝出现新养、复养等违规生猪养殖。
责任人:黄映炜、郑星彬、郑剑宇、温炳辉、高永杰、吕志鹏、颜继晖、郭月娇、吕晓军、尤雪羚
整改时限:常年坚持
五、关于农业生产影响水质的问题
永春大溪桥国控断面达埔段河道两岸分布有较多种植农作物农田,部分村民化肥使用不合理,部分存在使用农药、使用不易腐烂的农用薄膜等带来一定的农田面源污染,对桃溪水质产生一定影响。
责任镇领导:梁谦杰
整改措施:
1.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 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防止农业面源污染。
责任人:黄映炜、各挂钩村领导
整改时限:常年坚持
2.完成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打造水生态系统,在洑溪、达山等生猪养殖集中区域下游建设生态拦截沟渠系统。
责任人:林星裕、郑剑宇、吕志鹏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
六、关于河道“四乱”影响水质的问题
永春大溪桥国控断面达埔段沿溪范围内部分居民非法占用河道围垦种植、沿河道散养鸡鸭等畜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在雨季经过雨水的冲刷污染物被带入水体,污染物堆积在河底,导致桃溪流域部分河段总磷指标升高。
责任镇领导:梁谦杰
整改措施:
实施“河长制”管理工作,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 河(段)长落实工作责任,督导村级河道专管员和相关站所履行职责,协调河流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的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流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河长办负责协助河长、河段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段)长。
责任人:沿溪各河段长
整改时限: 常年坚持
附件:1.达埔镇流域责任人(河长)
2.达埔镇区污水管网项目责任人
3.达埔镇入河排口责任人员
4.永春大溪桥达埔段畜禽规模养殖场责任人员
中共达埔镇委员会 达埔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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