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第四季度统计报送的通知》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内容包括镇政府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y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达埔镇”栏目中查询。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达埔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达埔镇岩峰村901号,邮编:362612,电话:0595-23792368,传真:0595-23791135)。
一、总体情况
(一)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完善制度,健全规范的公开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政策主动、定期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进行公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规定凡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实处。二是统一思想,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联系,取得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因此我镇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体制,指定党政综合办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划、实施、释疑、检查、督促工作,从而使全镇的政务公开工作得以扎实、积极的推行和深化。三是拓展内容,形成规范的公开体系。为了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力求工作主动、内容全面、知晓广泛。2020年度,我镇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公开信息10条,主要包括教育、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民政保障等方面相关的政府信息;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0件。
(二)平台建设方面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由本镇的党政办办公室人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有“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监督保障等方面
一是平台操作规范化。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内容具有时效性, 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依照上级要求,做好政务信息栏目的更新和维护,做好分类标准,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平台建设和更新。 二是监督保障完善化。由镇纪委定期与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开不及时、信息提供迟缓予以及时提醒,切实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审核,保障信息的准确,积极对接各个部门,要求各部门对需要公示的进行报送,保障信息发布及时、完整。做好信息常态化更新的同时,梳理以往发布内容,确保群众信息安全。
(四)政务公开落实方面
一是着力加强公政务公开规范化工作。始终坚持将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根据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的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脱密后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镇长审签。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加强政务大厅服务升级,在镇为民服务中心开设便民窗口,各站所派专人入驻,完善我镇政务服务硬件设施。公布镇“一次办”事项清单,从事项标准化、审批规范化、材料精简化入手,让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三是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不断提高我镇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做好自检自查,按照统一部署,全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对存在的死链接等进行全面整治,确保所有链接均有效。2020年开展政府网站管理培训2次,有效提高了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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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 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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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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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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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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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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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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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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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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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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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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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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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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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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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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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 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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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 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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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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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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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 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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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 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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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 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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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 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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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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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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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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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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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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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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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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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 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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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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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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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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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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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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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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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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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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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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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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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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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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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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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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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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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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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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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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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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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公开的内容存在遗漏现象;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二)改进情况: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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