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6-1400-2019-00005
    • 备注/文号:永桂政〔2019〕5号
    • 发布机构:桂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1-14
    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1-29 10:58

    永桂政〔2019〕5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1月5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11·4”泉港碳九泄漏事故、“12·29”龙岩永定煤炭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在全镇范围内持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对全县重大风险点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不整改的行为“零容忍”,确保隐患动态“清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特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抓好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

       (一)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要扎实抓好春运工作,加强客车、公交车、校车、危化品车、渣土车、水泥罐车、重型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监管,加大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下坡路段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危险品车辆异地挂靠、挂而不管以及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道安办、派出所、行政执法队、各村)。

       (二)推进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针对辖区冬春火灾特点,因地制宜,集中治理市县两级挂牌督办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突出“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重点场所、领域,重点纠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严查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密集式、轰炸式消防宣传,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责任单位:镇安办、派出所、林业站、各村)。

       (三)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开展“拉网式”整治,强化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岁末年初抢工期、赶进度、超负荷生产行为,严防火灾、爆炸、中毒事故(责任单位:镇安办、派出所、行政执法队、各村)。

       (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公路建设工程、市政施工工程、水利建设工程,以及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责任单位:国土所、村镇站、水利站、行政执法队)。

       (五)推进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非法转让采矿权、以采代探等行为,火工品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等。突出检查地下矿山开拓系统、采矿方法、通风系统、排水系统、提升运输系统与设计和规程不符,未落实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坍塌等措施和要求;露天矿山不按设计进行台阶式开采,未对边坡稳定性实施监测;选矿厂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不完整;尾矿库超高超设计排放、未进行坝体稳定性评估、安全超高和干滩长度小于设计规定等安全生产隐患(责任单位:镇安办、国土所、派出所)。

       (六)推进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经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等安全监管工作。强化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单位:镇安办、派出所、行政执法队)。

       (七)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车站、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卫生院、学校、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相关主管部门要根据既定职责分工,集中开展约谈警示、通知通告、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三合一”违规住人;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配备消防设施,按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严格用火用电用气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严格营业场所人流量控制,一旦发生火灾,能够立即组织引导人员快速疏散逃生;开展全员消防培训演练,强化初期火灾处置能力(责任单位:派出所、教工委、民政办、公路站、镇安办、行政执法队)。

       (八)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责任单位:派出所、行政执法队)。

       (九)推进工商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涉氨制冷企业制冷系统、快速冻结装置和液氨储罐等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等情况;动火等高危作业以及检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对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道经营场所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责任单位:镇安办、企业办、行政执法队、供电所)。

       (十)推进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各村、林业单位、企业以及森林经营者森林防火责任是否落实;查林区电力线路、油库、重要军事设施、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居民点等森林防火重点部位安全防范措施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查村级消防物资贮备是否落实;查基层干部、消防队伍有否进行培训;查乡村护林员队伍是否健全、是否到岗履职(责任单位:林业站)。

    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要根据“春季攻坚行动”要求进一步充实完善;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工商贸行业、森林防火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要制定细化专项方案;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春季攻坚行动”大排查大整治要求,制定细化专项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村和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细化各项任务目标,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相关职责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具体推动,各村要负责组织抓好具体落实,切实形成合力、互动机制,确保攻坚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村各部门要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要真查、严管、深督,重点对2018年以来各类检查、巡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清零”,未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未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隐患自查自改情况,以及被列为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黑名单的企业,开展严格的执法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该排查的隐患和问题未能自查整改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一律依法顶格查处;要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认真填写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确保重大隐患底数清、整改情况明。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村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报道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先进典型和经验,各村各部门要组织辖区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详见附件1),并收集存档;各村,各部门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工作亮点和做法,1个典型案例。要把大整治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和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隐患点,及时报镇政府,以便在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开曝光。

       (四)严格考核评比。镇政府将对各村和各相关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成绩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总分的30%,并对考评结果为“好”的村和单位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通报表扬,对考评为“差”的乡镇和单位将在安全生产季度会上进行原因说明。此外,镇政府还将根据各级各部门上报的隐患点整治情况,及时组织现场抽查,对抽查发现未落实整改要求的,或排查整治走过场的,将及时进行通报并在考评中进行扣分。

       (五)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安全生产“四项指数”不降反升的村和单位,镇政府将进行预警通报;连续被通报两次的,将对该村主干或责任人进行约谈;连续被约谈两次以上的,将严肃责任追究。对春季攻坚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两人的事故以及“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涉及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的,一律予以挂牌督办,严肃问责。

       (六)做好统计报送。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工作,请于1月16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镇安办,每月27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及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报送镇安办,3月2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隐患排查汇总表(详见附件2)、统计报表(详见附件3)报送镇安办。

        联系人:小;联系电话:23961001,传真:23966226,电子邮箱:gyzawb@163.com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承诺书.docx

              2、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汇总表.docx

              3、2019年安全生产“春季攻坚行动”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情况表.docx 

     

     桂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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