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6-0101-2019-00012
    • 备注/文号:永桂政〔2019〕58号
    • 发布机构:桂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1-20
    关于印发《桂洋镇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11-20 15:10

    永桂政〔2019〕58号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通知》(闽机管综〔2019〕212号)、《永春县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明电〔2019〕26号)文件精神,结合桂洋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建设宜业宜居的生态环境,逐步在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高质量、高效率。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底前,桂洋镇党政机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为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益管理经验和模式。 

      2020年底前,桂洋镇除党政机关外的各类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分类要求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收运。设立有害生活垃圾专门场所和容器,对不同品种和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并交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餐厨垃圾 

      1、主要品种。单位食堂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米面、蔬菜瓜果、动植物油、肉骨、剩饭剩菜等。 

      2、投放收运。配备专门的密闭容器并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并做到“日产日清”。在县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之前,餐厨垃圾按原有途径由环卫部门运至县卫生填埋场进行处理。 

      (三)可回收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等其他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严格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可回收垃圾,充分发挥保洁人员的作用,对垃圾进行仔细分拣。委托废旧商品回收点服务商上门回收,将可回收垃圾纳入再生资源回收渠道,实现资源再利用。 

      (四)其他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 

      2、投放收运。办公区每层办公楼适宜位置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桶,每个办公室配备不少于1组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篓,粘贴或设置统一的规范标识,引导工作人员形成主动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医疗垃圾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公共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化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行为约束,推行目标责任制,纳入监督考核。 

      (二)提倡源头治理,健全绿色办公。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实施纸张双面打印。使用可更换笔芯的签字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贯彻落实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深入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倡示范带动。利用画册、电视、微信、短信等媒介和方式,宣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强化分类意识,开展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开展机关干部进村活动,向村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知识,当好分类宣传员。协助分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敢于制止乱丢乱扔、混装混运生活垃圾等现象,当好分类督导员。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引导身边的人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中,当好分类示范员。 

        

        

      桂洋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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