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6-0101-2022-00005
- 备注/文号:永桂政﹝2022﹞13号
- 发布机构:桂洋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4
永桂政﹝2022﹞13号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确保临床应急用血的需要和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永委办发明电﹝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本年度公民无偿献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公民无偿献血工作,大力宣传无偿献血意义,让群众认识到无偿献血既是奉献爱心、治病救人的一大善举,也是促进自身健康、进行个人和亲属用血保险的一种保障手段,从而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的舆论和法制氛围,确保把本年度的公民无偿献血活动开展好。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3日上午8:50—11:30。
地点:下洋镇卫生院
三、注意事项
1、献血者体检指标:(1)年龄在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3)血压在90—140/60—90毫柱范围内;(4)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为阴性;(5)谷丙转氨酶小于50u/L。
2、献血者随带身份证,不得冒名顶替,有献血证者应随带献血证,献血间隔时间必须满半年。
3、因体检标准有所提高,献血者献血前24小时内不能饮酒、过度疲劳。
4、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各单位应随时更换人员,以确保任务完成。
5、各单位应根据下达的任务数,于5月16日前把参加献血者名单报送镇宣传办。
6、各单位要组织好需要政府派车的献血人员于5月23日上午8:15在镇政府门前集中,届时将派车统一前往。
附件:2022年度桂洋镇无偿献血任务安排表
桂洋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