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02-0500-2024-00005
- 备注/文号:永横政〔2024〕21号
- 发布机构:横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4-09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由于人事变动,经乡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黄立意同志为永春县横口乡金溪水电站法定代表人;
任命黄立意同志为永春县横口乡林场法定代表人;
免去王永基同志永春县横口乡金溪水电站法定代表人职务;
免去王永基同志永春县横口乡林场法定代表人职务。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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