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文号:永横政(2014)1号
- 发布机构:横口乡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永春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横口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595-23971006;传真:0595-23971002;电子邮箱:hkxzfys@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2013年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认真开展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乡专门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横口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乡党政办合并办公,联系电话0595-23971006,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实施。
(二)编制《政务信息指南》和《政务信息目录》。根据县政府统一要求编写《指南》,对公众获取本单位政务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缩写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业务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各科室将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务信息编入本部门的《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平台。对乡机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实行统一领导,乡主要领导进行信息的审核,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实行归口管理,制作和发布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向外发布。在乡村设立政务公开信及时发布最新政务信息。
(四)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我乡按照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部署,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促使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五)学习培训情况。为促进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乡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18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信息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条;应急管理信息7条;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2条;工作动态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本乡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永春县档案馆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无申请公开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初步实践和探索,我乡该项工作中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操作,严格编审制度,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二)加强基础性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三)加强对本乡主动公开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职能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
2013年度 |
历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8 |
8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8 |
8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永春县横口乡人民政府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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