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919-2500-2018-00002
    • 发布机构:岵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07
    2018年度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岵山镇人民政府 时间:2018-02-07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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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2018年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

        根据第十八届县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永财预[2018]1号)下达的预算批复,现将我单位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18年,岵山镇部门的主要职责为: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主要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主要职责:(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3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

    财政核拨

    30

    28

    永春县岵山镇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12

    9

    永春县岵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9

    6

    永春县岵山镇卫生计生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岵山镇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乡愁故里、生态桃源、美丽永春”的发展目标,深入实施“全面转型、全境美丽、全域旅游、全员招商、全速崛起、全民幸福、全力保障”七大行动,担当实干,持续构建“智造、活力、古韵、宜居、幸福、和谐”六个岵山。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结构调整为支撑,推动产业升级跨越

    (二)以“现代农业+”为支撑,推动乡村振兴跨越

    (三)以生态文明为支撑,推动绿色发展跨越

    (四)以文化旅游为支撑,推动全域旅游跨越

    (五)以补齐短板为支撑,推动民生福祉跨越

    (六)以适应发展为支撑,构建服务型政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收入预算为544.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4.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67.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4.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83万元,项目支出82.1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44.4万元,比上年减少3.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103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307.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事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2100716计划生育机构2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2120199城乡社区管理事务8.72万元。主要用于村镇站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130104事业运行2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事业运行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六)2130317水利技术推广22.73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技术推广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2150899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72.21万元。主要用于经济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八)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79.1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运转经费、在职村干部补贴、村务专职工作者补贴、离任村主干补贴和在乡老党员补贴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2.2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9.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所需的接待费用。年相比支出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年相比支出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改革有关规定。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2万元,比2017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3.33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53.0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设置绩效目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8年永春县岵山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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